关于印发《朱家角镇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13.07.23
索取号:QF0303000-2013-006 发文字号:青朱府(2013)47号 发文日期:2013-07-03
2013年7月3日
朱家角镇集中深入开展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37号),青浦区人民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青府办〔2013〕52号),以及《青浦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沪青消防委[201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朱家角镇集中深入开展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镇安委会决定至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下简称“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彻底排除重大火灾隐患,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基层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机制和报告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继续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本镇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安委会主任、镇长徐红岗任组长,镇安委会副主任、副镇长张兵任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管中心内),具体负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工作职责
(一)安管中心:指导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切实做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等工作。
全面排查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安全隐患,督促其整改安全隐患。
(二)派出所: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整治消除各类相关消防安全隐患。
全面排查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居民住宅底层商业网点、饭店、宾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
(三)经发办:对全镇所有商场、集贸市场、粮油仓库等进行排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督促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四)综管办:负责全镇客运站点、交通枢纽的安全自查自纠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对长途客车、公交车、校车等交通运输工具进行排查,组织单位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进行督改查处;
(五)规保办:对全镇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查看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内彩钢板临时用房使用的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对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要求的,依法督促整改。
(六)社区办:对全镇所有养(敬)老院、福利院等进行排查,组织开展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并督促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七)社发办:对全镇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等进行排查,组织开展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并督促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八)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并督促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九)文体中心:对全镇所有体育场馆等进行排查,组织开展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并督促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对全镇所有网吧、电影院、录像厅、图书馆、舞厅、KTV等公共娱乐场所等进行排查,组织开展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并督促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十)房管办:指导和监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十一)旅游公司:对古镇旅游景点等进行排查,组织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并督促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十二)武装部:把消防安全纳入地下空间日常维护管理范围,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对地下空间建筑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十三)党群办:对全镇所有寺庙、教堂等宗教场所等进行排查,组织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并督促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十四)工商所:负责对安监和消防部门抄告的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企业实施监控和审查,对逾期未整改、未取得相关安全法律文书的企业,不予通过年检。
(十五)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牵头开展本辖区内的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整治;结合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农村和社区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负责本辖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安全自查自纠并督促整改,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加大安全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群众积极举报身边安全隐患,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局面。
(十六)其他:结合本行业、本系统特点,积极组织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整治和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安全自查自纠,督促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整治,积极参与联动执法,合力查处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有效整改相关隐患。
四、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设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器材和燃气、“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区等行业领域。特别是要针对消防、电力、化工等重点行业,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码头、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单位,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深入开展检查。
五、检查内容
(一)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应急组织保障体系是否完善,突发事故(件)应急救援响应机制是否健全。
(二)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废弃物处置、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等是否符合规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物资配备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化学品禁限控贯彻落实情况;对油库、石油加工单位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打击治理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行为的情况。
2、消防:以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单位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及“三合一”、“多合一”经营出租场所、“城中村”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3、交通运输: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加强省际(长途)客运、道路(水路)危险品运输、旅游包车、水运工程重点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
4、建设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排查治理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排架)、高支模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5、食品药品加工:全面加强安全过程管控,重点检查加强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管理情况,对重点部位的自动监控、泄露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6、特种设备:重点检查电梯、锅炉、气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状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7、燃气和民爆器材:预防燃气中毒、管道泄漏等各类事故情况;打击非法运输、储存、安装、销售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情况;民爆器材运输、使用、储存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六、实施步骤
安全工作大检查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执法联合行动相结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12日)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动员部署。具体实施方案于7月11日前报镇安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
以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为主,对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不完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以及隐患治理不到位、安全设施配备不规范等行为,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治理,堵塞安全漏洞。要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各部门、各行业系统相关单位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法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单位进行重点排查,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7月20日前,广泛张贴镇消防委下发的排查整治标准或通告,全面发动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对照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排查,尤其要把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作为排查的重中之重。同时,将自查自纠情况“实名”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汇总至区消防支队,市消防局将在互联网主页上开设“社会单位自查专栏”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至9月20日)
各部门要结合在第二阶段中查出的突出问题,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要充分发挥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相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和督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对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应当组织开展“回头看”。各行业系统相关单位要对所属单位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开展集中整治。
(四)督查总结阶段(9月21日至10月15日)
镇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检查,迎接区领导小组来我镇督查。各部门、各行业系统相关单位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进行总结,并于10月8日前将总结报送镇安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细化方案,精心部署,强力推进有关工作;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到基层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促和检查,切实帮助推动解决目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层层细化,层层到位,重点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基层属地管理责任,绝不能出现责任“真空”。
(二)突出检查重点,依法从严治理。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青浦区加强城市运行安全“1+11+X”工作方案》、《青浦区公共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我镇制定的《朱家角镇安全监管工作方案》(青朱府〔2012〕15号)和《朱家角镇安全监管工作办法》(青朱府〔2012〕26号)的文件精神和“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及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对交通、消防、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各自职责,强化安全监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要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与防汛防台、防范灾害性天气的季节性工作相结合,与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安全保障工作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迅速落实整改和开展集中整治。要以处理事故的严肃态度来对待治理事故隐患。对非法违法行为要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照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坚决打击;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三)抓好宣传发动,加强舆论监督。
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引导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96119”消防热线,举报安全隐患。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要及时公开曝光。
(四)强化督促指导,注重实际效果。
要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在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同时,既要严格检查、严厉打击,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要把安全大检查与安全专项整治,与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对单位实施分类监管,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和大联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发现机制和报告机制。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制度,着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水平。
(六)准确报送信息,及时总结经验
各部门、各行业系统相关单位要及时编发简报,反映情况、交流经验。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于7月11日之前,上报《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整治信息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4),并及时上报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至镇安管中心。
一是于每周四将本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报镇安管中心,以《朱家角镇安全检查周报表》的形式上报。
二是7月份起,每10天报送一次工作情况(见附件1)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登记表》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3);每月22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
附件:1、朱家角镇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报送格式;
2、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登记表;
3、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4、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整治信息联络员登记表。
附件1:
朱家角镇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报送格式
一、*月*日至*月*日,*单位共出动*个检查组、*人,检查单位*家(其中开展联合检查*次,检查单位*家),发现火灾隐患*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处。派出所约谈单位*个,责令“三停”单位*家,临时查封*起,拘留*人,罚款*万元。开展消防宣传*次,培训*起,发放消防材料*份。
二、领导带队检查情况:
三、监督执法情况:(包括突出执法案例)
四、宣传培训情况:
五、开展演练情况:
六、其他工作情况: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单位
注:各单位可参照此模板报送阶段工作情况。
附件2:
(单位名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登记表
序号 |
被检查单位名称 |
地 址 |
存在问题 |
整改建议 |
检查 日期 |
检查人员(签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朱家角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类别 |
召开会议(次) |
出动检查组(个) |
出动检查人数 (人次) |
领导带队检查(次) |
检查单位(个) |
发现隐患(处) |
整改隐患(处) |
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份) |
曝光单位(家) |
开展实战演练(次) |
劳动密集型企业 |
|
|
|
|
|
|
|
|
|
|
公共娱乐场所 |
|
|
|
|
|
|
||||
宾馆、饭店 |
|
|
|
|
|
|
||||
商场、集贸市场 |
|
|
|
|
|
|
||||
体育场馆、会堂 |
|
|
|
|
|
|
||||
医院 |
|
|
|
|
|
|
||||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 |
|
|
|
|
|
|
||||
养老院,福利院 |
|
|
|
|
|
|
||||
地下空间建筑 |
|
|
|
|
|
|
||||
施工工地 |
|
|
|
|
|
|
||||
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
|
|
|
|
|
|
||||
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存储单位 |
|
|
|
|
|
|
||||
电动自行车充电、存放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底层商业网点 |
|
|
|
|
|
|
|
|
|
|
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区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
附件4
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整治信息联络员登记表
单位名称 |
联络员 |
电话 |
手机 |
备注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