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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主动公开

2009.05.31

索取号:QF0313000-2009-007 发文字号:青朱府(2009)28号 发文日期:2009-05-05

  

各村(居)民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本镇将进行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现就本镇2009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的要求,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打造“绿色青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优化村(居)委会队伍结构,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激发基层活力,夯实基层社会管理基础,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二、组织领导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法律性很强。各村(居)委会要在镇党委的领导下,高度重视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各村(居)委会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选举委员会。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真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选举工作要主动接受镇人大的监督。各村(居)委会要准确把握整个选举的进程,及时研究解决选举中出现的问题,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时间安排

        换届选举工作从4月份开始启动,到6月底基本结束。整个选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建立选举机构,制定选举工作计划,培训选举骨干,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居)民小组长、代表;第二阶段是宣传发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第三阶段是选民登记、组织选举;第四阶段是班子交接,建章立制,总结验收。各村(居)委会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作出具体安排,本镇范围内选举工作的进度力求一致。

        四、职数设置

        村委会一般由3-4人组成,居委会一般由5-7人组成。原则上按上届职位、职数设置。村(居)委会中女性应当有适当的名额。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由村民依法推选产生。

        五、选举方式

        本次村委会换届采用不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由选民根据自己的意愿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根据不同的选举方式产生,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由居民代表填写提名票产生;采取直接选举方式的,由选民填写提名票产生,直接选举的比例不低于70%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换届选举前的各项准备

        1、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各村(居)委会要认真总结以往换届选举的经验,调查分析本村(居)委会选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矛盾比较突出、情况比较复杂的村(居)委会应预先做好矛盾的化解和防范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

        2、切实加强宣传培训工作。要运用多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他们熟悉选举工作程序,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识。加强对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组织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

        3、对村(居)委会财务进行审计。换届选举前,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村(居)委会任期内的财务进行全面审计。对审计出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作出处理,并在选举前向群众公布结果。

        (二)精心组织,切实做好选举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1、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本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同时进行,所以在选民登记时应避免重复,一个选民只能在一个地方参加登记并选举。要针对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城乡人口流动等特点和实际,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保证广大村(居)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

        2、积极探索换届选举工作新模式。进一步完善村民直接选举制度,使村委会选举真正体现村民群众的意愿,在法律法规框架内积极探索“自荐海选”等换届选举工作新模式,本届选举镇选择1-2个村进行“自荐海选”。要加强对竞选承诺、竞职陈述内容的审核,严禁违法违规承诺、人身攻击等违背公平竞争的行为发生。

        3、组织好投票选举工作。要维护好投票大会和投票站的现场秩序,禁止设流动票箱,严格按照选举程序组织投票。规范委托投票程序,每个选举会场或投票站都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在投票时完全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填写选票。被确认有贿选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应依法取消其资格或宣布其当选无效。投票结束后,要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4、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要及时受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发生的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有关政策、法规、选举程序等问题的咨询,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信访人;对因村(居)委会选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加强指导,切实做好各项配套衔接工作

        1、做好新老班子交接工作。镇政府加强对新老班子交接工作的指导,原村(居)委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居)委会。新一届村(居)委员会要合理分工,建立健全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根据沪妇〔200921号文要求依法推选产生村(居)妇代会,对村务监督小组进行换届,保证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有职有权,顺利开展工作。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新一届村(居)委会产生后,要及时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制度,促进村(居)民自治健康发展。

        3、抓好总结培训。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居)委会要及时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于200975前报镇换届选举办公室。同时,要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及时组织培训新一届的村(居)委会成员,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镇社区管理办公室是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切实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我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