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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0313000-2007-004 关于规范机关科室非生产性开支申请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07.06.05

  为切实加强机关科室非生产性开支的管理,本着"厉行节俭、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经研究决定,对机关科室非生产性开支项目的申请程序通知如下:

  一、机关科室非生产性开支在确保不影响工作的基础上,做到"能省则省、勤俭节约",因工作需要,凡申请非生产性项目(如:会务、培训、考察、招待、外送礼品、广告宣传、办公用品等)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再由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各分管领导对申请的非生产性项目要严格控制、严格把关,原则上预算外的支出不宜申请,不予审批。

  三、非生产性项目的开支要按市场价格列出清单,不能盲目定价,凡5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项目开支必须经政府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四、凡列入镇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拨款经费中已包括办公用品,应自行购买,今后一律不准到政府办公室领用办公用品。

  五、凡未经审核的非生产性项目,各科室不得擅自主张,不得自行开支,一律不准报销。

  六、全体机关人员要树立勤俭节约的意识,要有"节约一度电、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张纸"的观念,营造良好的节约氛围。机关科室负责人是各科室的第一责任人,既要带头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又要教育本科室人员自觉遵守,以务实、清廉、朴素的作风集聚民心。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