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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0313000-2007-009 关于2007年来沪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主动公开

2007.06.05

  2007年我镇来沪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将围绕区委区府下达的人口总量控制目标为中心,按照"理顺体制、建立制度、制定政策、依法管理"的总体思路,切实加强来沪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推进平安建设,努力建设规模适度、管理有效、流动有序的人口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来沪人员服务管理网络,推进居住证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房屋租赁管理,消除群租隐患,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2007年底将我镇来沪人员总量控制在2.3836万。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村(居)委会把来沪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和治安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综治科、规建科、社会事业科、派出所、房地所、社保中心、城管分队、工商所等职能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切实加强治安、房屋租赁、计划生育、疾病预防控制、子女义务教育、劳动就业、工商行政等方面的服务管理工作,探索长效管理机制。

  2、加强动态管理,发挥管理软件的作用。以村(居)委综合服务站为单位,通过健全工作制度、划分工作责任区、完善考核奖励办法,提高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切实加强来沪人员的来登去销工作,提高电脑信息录入率达到95%以上。要充分利用来沪人员管理软件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进行综合分析,加强动态管理。

  3、开展专项整治,消除"群租"隐患。房屋租赁管理是来沪人员服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要继续贯彻好"以房管人"的工作方法,把实际已出租的房屋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做到出租屋不漏登、不漏管、不漏查。2007年要推进房屋租赁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房东的教育管理,提高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率,促进"以房管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开展"群租"专项整治工作,消除"群租"隐患。

  4、实施综合治理,推进来沪人员总量控制工作。我镇将针对不沪人员服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牵头组织综治、公安、工商、城管、房地、税务等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1)加大违章建筑的拆除力度和田间地头违章搭建的专项整治。(2)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复杂地区的清查工作,加强对来沪人员的治安管理,依法打击利用出租屋从事各种违法犯罪的活动,确保出租屋内刑事治安案件明显下降。(3)开展废品收购站点的专项整治。(4)加强对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合理引导,调整结构,调控务农来沪人员。(5)加强对民工子弟学校的监督检查。

  三、考核制度

  1、我镇将来沪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对基层单位的综合目标考核,考核结果同单位年终奖金挂钩。

  2、我镇对来沪人员总量控制目标进行分解,并对各村、社区居委会实施目标考核。(分解目标见附件)

  3、抽查考核制度。人口办组织力量每月对各村(居)委会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来沪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百分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人口办将每月公布抽查结果。

  四、奖惩办法

  为确保完成"2007年底将我镇来沪人员总量控制在2.3836万"的目标任务,我镇将拨专款进行奖励,奖惩办法如下:

  1、完成来沪人员总量控制目标,辖区来沪人员总量等于或低于目标数的单位,给予奖励;下降幅度超过10%的,另行加奖。

  (1)来沪人员总量控制目标数在100(人)以内的,完成目标奖励2000元。

  (2)来沪人员总量控制目标数在100-200(人)的,完成目标奖励3000元。

  (3)来沪人员总量控制目标数在200-500(人)的,完成目标奖励4000元。

  (4)来沪人员总量控制目标数在500-1000(人)的,完成目标奖励5000元。

  (5)来沪人员总量控制目标数在1000-2000(人)的,完成目标奖励6000元。

  (6)来沪人员总量控制目标数在2000-3000(人)的,完成目标奖励8000元。

  (7)来沪人员总量控制目标数在3000(人)以上的,完成目标奖励10000元。

  (8)来沪人员总量控制下降幅度以10%为标准,在10%的基础上再下降每一个百分点,按照该单位完成目标奖励金额的5%另行加奖。

  2、来沪人员总量超过分解目标的单位,在综合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村(居)委主要领导实施责任追究,并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3、来沪人员总量控制列全区倒数前10位的,严格按照区文件精神执行。

  4、来沪人员总量控制目标分解基数按本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