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0303000-2007-003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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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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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9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国庆"将临,为使全镇人民安度佳节,防止各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区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镇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国庆"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级领导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国庆期间本镇的安全平衡过渡。
二、要加大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各个渠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防火防爆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开展安全检查是确保国庆期间安全工作行之有效的手段,要求各单位组织好有关人员对本辖区内的防火、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大检查,重点是危险化学品仓库、有毒有害物品和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以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在人员密集的场所(如饭店、浴室、娱乐场所等),检查务必从严、从紧,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若处理有困难,应及时上报安全管理部门(或镇政府值班办公室)。
四、合理安排节日期间值班,扎实有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国庆期间各单位要安排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值班守护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确保节日期间值班领导到位、力量到位、责任到位,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注意信息传递和反馈,各单位主要领导节日期间要保证信息畅通,发生事故及时上报,不能漏报或瞒报。凡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