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QF0303000-2008-005 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期间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08.11.20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8月8日华新镇、白鹤镇连续发生的2起火灾事故,虽无人员伤亡,但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给消防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8月9日政府召开了"紧急消防安全会议",明确要求各镇(街道)紧急动员,在本区域范围内对消防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排查,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奥运期间消防安全的绝对安全。对此,镇安全委员会于星期一上午召开紧急会议,对本镇消防安全工作专门作了布置,现将会议内容以文件形式传达到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加强对重点单位的监管力度

  各职能部门在镇安委会的领导下,加强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进行对照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加大火灾隐患整治的力度,确保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尤其是对公众聚集性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要做到情况明、户数清,一旦发现火灾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从严把握标准,彻底消除隐患。

  二、加强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和互查,进一步了解本单位消防工作的现状,落实各级责任,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贯彻"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切实搞好自查和互查工作。

  三、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拓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排查消防存在的火灾隐患,进一步增强各单位的安全系数,在排查过程中,重点加强对火灾易发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及重点危险部位的检查,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杜绝在检查过程中走过场,做表面文章,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制订措施,落实专人认真加以督促整改,对一些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隐患要坚决予以消除,一时无法消除的,要严防死守,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对存在火灾隐患不采取措施、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发生火灾事故后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消防工作上,要舍得投入,确保安全、平安。对一些不能正常运转工作的消防设施,应及时修复,确保完好有效。更不能擅自将消防设施关闭,停止工作。

  四、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力度

  各单位要以奥运会为契机,"学消防、促平安、建和谐",加强对消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画廊、上门宣传、社会活动、消防演练等形式,大张旗鼓开展消防法规、消防常识和火灾案例等为主要内容的防火宣传。做到宣传到位、教育到人,提高广大民众的防火意识,营造人人参与奥运防火活动的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消防安全干部务必从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奥运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当好镇党委、镇政府的参谋,准确估计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积极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消防工作的宣传、检查、整治力度,营造群防群治的氛围,共同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要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逐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分解、细化责任和措施,确保责任到人,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消防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各单位要加强信息的沟通,及时反馈情况,便于上级部门及时了解,掌握全镇的消防安全工作信息动态,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做到政令畅通,促使消防安全工作能延伸到全镇的每个角落,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群策群力,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奥运期间无消防安全事故。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