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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土地垦复工作的实施意见

主动公开

2010.08.18

索取号:QF0307000-2010-002 发文字号:青朱府(2010)52号 发文日期:2010-08-03

各村:

        土地垦复整理工作是加强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土地垦复整理既能有效增加耕地资源,又能为我镇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增加非农建设用地“占补平衡”的置换指标。为了贯彻落实区府关于土地垦复整理的工作要求,实现区府下达我镇的土地垦复整理目标,镇政府决定在本镇行政区内大力开展土地垦复整理工作,并制定土地垦复整理实施办法如下: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土地垦复整理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了土地垦复整理领导小组(青朱府【201051号文件),由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规建办、经发办、农服中心、房地所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负责宣传发动、政策制定、规划确定、组织协调、重大事项的决策。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土地垦复整理工作的规划编制、立项申报、操作指导、验收把关、报市确认、资金结算等全过程的工作。要求有土地垦复任务的村,相应建立土地垦复工作班子,由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并配备工作班子人员,确保土地垦复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制定计划,明确目标

        依据市、区规土、水务、农委关于土地可垦复的前置条件,按照镇党政主要领导提出的要抓住土地垦复的政策机遇,快速实施土地垦复计划的工作思路,经过房地所对本镇行政区域内的可垦复的土地现状进行反复调查,并广泛征求各村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本镇土地垦复整理的实施计划,并确定了土地垦复整理的地块及面积,经镇土地垦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同意实施这个计划,具体的土地垦复计划,2010——2011年完成土地垦复面积4492.1亩,我们必须要明确这个目标,并要扎实有效的推进来实现这个目标。

        三、条块联动,责任到位

        2010年—2011年土地垦复整理实施计划面积多、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为了确保土地垦复整理工作的有序推进,必须实行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明确分工、责任到位的工作方法,具体的工作要求如下:

        1、房地所:负责土地可垦复计划的制定及把关、土地垦复项目的立项申报及垦复后的报批、市及区规土部门的关系协调、土地垦复施工标准的达标指导、垦复后验收前作物种植的节点安排等工作。

        2、农业服务中心:按照土地垦复实施计划的时间节点抓推进、各村土地垦复项目施工工程量的评估、土地垦复项目竣工验收的标准把关等工作。

        3、经发办:负责土地垦复上级补贴资金结算并及时到位、土地垦复补贴专项资金的管理、各村土地垦复补贴资金的核算、土地垦复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的渠道手续程序方法的安排等工作。

        4、规建办:负责协助土地垦复整理中各部门、村的工作。

        5、有土地垦复任务的村:按照镇政府土地垦复整理实施计划,总体负责本村的土地垦复的实施工作,具体搞好一是土地垦复地块所涉及的鱼塘承包合同到期后,立即收回并终止合同,并必须协调处理和解决合同到期后承包户的各种关系和矛盾及问题;二是按照下达垦复计划,搞好土地垦复项目的填土施工;三是按照市局验收的标准及镇领导小组的指导要求,土地垦复的施工标准必须达标。

        四、明确节点、有序推进

        根据本镇土地垦复整理的实施计划,在明确工作分工的基础上,必须明确土地垦复整理的时间节点安排,确保土地垦复实施方案有序、顺利的推进,具体的要求如下:

        20114492.1亩土地垦复整理目标,具体的时间节点安排:

        120107月底前,完成2011年土地垦复整体地块、面积的锁定等计划,建立镇政府土地垦复整理领导小组,形成镇政府土地垦复整理的实施办法(本办法)。

        220108月上旬,镇政府将召开土地垦复整理工作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措施、签订协议。

        3、、20108月—10月,完成4492.1亩土地垦复整理项目各种手续的办理及市局立项批准。

        420108月—12月,各村必须搞好养鱼承包户的宣传、协调工作,并必须于12月底将承包到期的合同收回,并彻底处理和解决承包户的关系和矛盾等问题。

        52011年春节过后,立即组织项目填土施工,计划于4月底竣工。

        620115月,申请区、市规土部门验收。

        720116月,争取市局确认批复。

        五、施工操作、统一口径

        根据市规土局关于土地垦复整理验收标准,按照本镇土地垦复地块的鱼塘特点,在具体的填土施工中,要明确施工操作的口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土的原则,不主张外运土填塘,一般采用塘堤还土或求近取土还塘(指附近有土源的)的方法施工。

        2、凡是塘堤涉及河堤的一律禁止还土。

        3、填塘施工结束后,要及时上报垦复领导小组办公室,到施工现场进行初验,并提出整改措施,最终要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4、填塘施工结束后,在市局验收通过前,必须按房地所的要求来安排种植作物。

        六、垦复经费,补贴标准

        依据区政府关于土地垦复整理成本经费的补贴标准和规定,根据本镇土地垦复项目工程量的实际情况,镇政府决定土地垦复补贴的规定如下:

        1、垦复的补贴标准:按市局验收并最终确认的土地垦复置换面积为依据,补贴到村每亩8000元。对个性(指工程量特别大的)补贴,由镇政府土地垦复领导小组办公室到现场核实,将适当增加补贴标准,并掌握求粗不求细的从紧原则,具体的补贴标准(增加部分)另定。

        2、补贴的用途范围:各村的土地垦复补贴主要用于土地垦复项目施工的直接成本、以及处理承包户由于合同到期收回所引起的各种补偿的费用。

        3、补贴的付款方法:在市局立项批准后,由镇财政预付各村每亩2000元,土地垦复开始施工时,由镇财政再预付各村每亩2000元。土地垦复项目被市局验收通过并收到市局土地垦复确认批文后,由镇财政付清其余的土地垦复补贴金额。如市局验收不通过、确认不批准,镇财政将通过其他渠道收回预付的资金。(垦复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由经济服务中心和经发办跟踪监管)

        4、垦复的奖惩方法:在每次收到市局土地垦复确认批文后,镇土地垦复领导小组将进行考核召开总结表彰会。

        以上关于土地垦复的实施办法,希望镇有关部门及村委贯彻落实,为全面完成土地垦复任务而共同努力。

        

        

        

                                                                                                           二○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