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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公益性劳动组织转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QF031300020180011

主动公开

青朱府〔2018〕11号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18.02.28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镇公共服务类万人就业项目劳动组织、“社区四保”劳动组织和千百人就业项目劳动组织等现有各类公益性劳动组织的转型发展,实现组织正规化、管理规范化、确保就业稳定,结合市、区公益性劳动组织转制的相关要求及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组织全面转制、人员整体安置、政策分类衔接、运作依法规范”的原则,推动现有公益性劳动组织于2018年3月底前全面转制为正规组织、建立权责相统一的组织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管理运行效能。确保组织全面转制后,从业人员就业稳定不影响,困难群体的就业安置渠道不萎缩,全镇就业局势持续保持稳定。

二、转制方式

根据我镇各类公益性劳动组织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转制的具体方式,可以将原组织进行整合优化之后转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法人等正规组织,也可以通过其他具有法人性质的用人单位吸纳从业人员的方式实现转制。组织转制后,要对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成建制转移安置,并与从业人员明晰劳动关系,有效保障劳动权益。

三、时间安排

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公益性劳动组织的转制工作在2018年4月15日前完成,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7年11月20日前)。首先,对全镇公益性劳动组织进行全面地排摸和梳理,具体内容包括劳务承包协议、从业人员上岗协议、工资发放清单和工资卡管理情况、财务收支凭证、从业人员公示、台账信息公开、考勤以及结余资金等(9月20日前已完成)。其次,接受区就业促进中心对各公益性劳动组织自查结果进行抽查(10月31日前已完成)。最后,接受市专项检查,由市就促中心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开展抽查审计(11月20日前已完成)。

第二阶段:操作转制阶段(2018年3月30日前)。转制单位具体操作实施,整体编入已有企业或成立新的民办非企业组织,并办理好退工和录用手续。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8年4月15日前)。根据我镇转制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好工作总结和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转制整合

按照文件精神及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公益性劳动组织中工作任务相近、管理模式相似的队伍进行整合,提高管理效能。

(一)基本情况及安排

1.青浦朱家角社区助老服务社,法人代表邱霞,组织类型为万人就业项目,总107人。其中享受市级社区四保万人项目岗位补贴107人,市级社保补贴107人。撤销青浦朱家角社区助老服务社,107人整体转入上海青浦区朱家角镇助老助残服务社。

2.青浦朱家角淀浦河河道保洁服务社,法人代表陆军,组织类型为万人就业项目,总110人。其中享受市级社区四保万人项目岗位补贴110人,市级社保补贴110人。撤销青浦朱家角淀浦河河道保洁服务社,110人整体转入上海青浦区朱家角镇中小河道保洁服务社。

3.朱家角社区卫生保洁服务社,法人代表张月芳,组织类型为社区四保就业项目,总10人。其中享受市级社区四保万人项目补贴10人,市级社保补贴10人,区级岗位补贴10人,区级社保补贴10人。撤销朱家角社区卫生保洁服务社,新成立上海青浦区朱家角镇角里综合服务社,10人整体转入。

4.青浦朱家角公益服务社,法人代表顾向红,组织类型为社区四保就业项目,总81人,其中全日制64人,非全日制17人。其中享受市级社区四保万人项目岗位补贴8人,市级社保补贴62人,区级双困人员岗位补贴59人。撤销青浦朱家角公益服务社,全日制64人中的36人划管至上海青浦区朱家角镇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社,28人划管至上海青浦区朱家角镇角里综合服务社;非全日制17人解除劳动关系,由各村自行负责。

5.朱家角农村环卫保洁服务社,法人代表张月芳,组织类型为千百人就业项目,总97人,其中全日制37人,非全日制60人。其中享受市级百人项目补贴97人,市级社保补贴36人。撤销朱家角农村环卫保洁服务社,全日制中35人转入上海青浦区朱家角镇市容环境综合服务社,其余2人转到上海青浦区朱家角镇角里综合服务社;非全日制60人解除劳动关系,由各村自行负责。

6.青浦朱家角林业养护服务社,法人代表陶引生,组织类型为万人就业项目,总78人。其中享受市级社区四保万人项目岗位补贴78人,市级社保补贴78人。撤销青浦朱家角林业养护服务社,(78+2名农村环卫保洁服务社)总80人整体转入上海青浦区朱家角镇角里综合服务社。

(二)主要措施

1.加强政策扶持。在转制之前享受市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组织从业人员,按照市、区有关规定原则上在转制后的组织中可继续享受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直至退出该组织(男性最长补贴不超过60周岁、女性最长补贴不超过55周岁)。

对于从事长期护理业务的原“社区助老”组织从业人员,转制组织吸纳其就业后,相关补贴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沪民老工发〔2017〕2号)有关规定执行。

2.调整资金拨付方式。公共服务类万人就业项目劳动组织和千百人就业项目劳动组织实现转制后,岗位补贴资金根据补贴人数及补贴标准进行核算,按季度拨付至相关财政专户。“社区四保”劳动组织实现转制后,岗位补贴资金按月拨付至转制组织银行账户。

各类组织的社会保险费补贴均实行先缴后补方式,由失业保险基金按月拨付至转制组织的社会保险缴费账户。

镇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对原账户进行审计,并将结余资金合并至转制企业和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组织,资金渠道不变。

非全日制人员不再享受市级补贴,相关费用由镇村锁定人员按1:1比例支付。

3.完善安置措施。以“社区四保”(保洁、保绿、保养、保安)转制组织为载体,新成立上海青浦区朱家角镇角里综合服务社,承担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困难群体托底安置任务。在总量范围之内,新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直至从业人员退出公益性岗位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公益性劳动组织转制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转制工作的责任意识,通过队伍转制整合,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2.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细致地做好调查排摸,落实工作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转制工作有序开展。

3.规范操作、确保平稳。加强宣传引导、规范运作机制,按照工作时间安排,积极稳妥地推进转制工作,确保工作推进过程中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人心不散。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