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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青浦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QF0306000-2016-003

主动公开

青朱府〔2016〕31号

2016.04.20

机关各科室、有关单位:

现将青财库〔2012〕5号《关于印发〈青浦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