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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朱家角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QF0313000-2016-017

主动公开

青朱府〔2016〕129号

2016.12.09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本镇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精神卫生工作综合管理能力,探索、创新符合区域形式的精神卫生工作体系,根据区卫生计生委、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联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青浦区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卫计预防[2016]32号)要求,本镇制定了《朱家角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朱家角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