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朱家角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QF0313000-2016-017
主动公开
青朱府〔2016〕129号
无
2016.12.09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本镇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精神卫生工作综合管理能力,探索、创新符合区域形式的精神卫生工作体系,根据区卫生计生委、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联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青浦区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卫计预防[2016]32号)要求,本镇制定了《朱家角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朱家角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