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方案
QF0310000-2016-005
主动公开
青朱府〔2016〕137号
无
2016.12.28
各村(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5】75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农委《关于本市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沪农委【2016】112号)、区农委《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浦区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委【2016】12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行为,通过公开市场保障承包土地流转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农村承包土地资源的配置,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确权登记。根据中央提出的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三权分置”精神,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引导农民积极委托流转土地经营权,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依法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不得强迫或干涉农民土地流转,不得截留扣缴承包农民土地流转收入。土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农户委托期限或二轮土地承包期限。
(三)政府引导。积极鼓励农户将自己的承包土地经营权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引导土地流转优先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集体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四)市场主导。在健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职能基础上,建立上海农业要素交易所朱家角镇分中心,利用上海农业要素交易所网络交易平台优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逐步健全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
(五)政府监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按照本镇农业布局规划流转土地,加强农村土地流转交易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对工商资本流转经营土地实行分级备案,严格准入门槛,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农村土地流转“非农化”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按照市、区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朱家角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方案。
(二)成立班子。一是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任组长,镇农业服务中心、信访办、纪委、财政、经管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二是组建经营者资格审核小组,由农业服务中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相关村负责人组成。
(三)设立机构。依托上海农业要素交易所的市场平台,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基础上增设上海农业要素交易所朱家角镇分中心。分中心按建设标准配置相应办公设备,地点设在朱家角镇农业服务中心,并有农业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充实管理人员。
(四)宣传发动。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动员会。要大力宣传农村承包土地流转进入公开市场交易的目的和意义,让广大农户积极参与。
(五)实施运行。2017年起对新增、到期继续流转的土地全面按照土地公开交易程序和规则实行交易。
四、交易程序
(一)办理委托。鼓励农户及组集体将土地经营权长期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户与村集体之间的书面委托协议。组集体土地委托流转须履行相应的民主程序,并与村集体签订规范的书面委托书。
(二)规划布局。村集体根据当地农业规划布局、土壤肥力、地理环境等因素,将接受委托和到期继续流转的土地合理归并,引导集中连片后统一流转。
(三)信息发布。村集体将土地流转意向汇总后报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由农交所朱家角镇分中心依据流出方提交的材料制作挂牌信息,在农交所网站向社会进行信息发布,挂牌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在村务公开栏等村组显要位置公示流转信息)。土地流转信息主要包括:位置、面积、用途、期限、流转价格及联系人等。
(四)资格审查。农交所朱家角镇分中心对具有流入土地意向的报名者进行分类汇总,提交镇土地经营者资格审核小组根据其实际经营能力、经济实力、技术设备、诚信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土地流转竞标。土地流转优先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集体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五)公开招标。农交所朱家角镇分中心根据公开市场发布的流转信息编制土地流转项目招标书,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标书,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
(六)中标发布。招标结束后,农交所朱家角镇分中心将土地流转开标情况、中标经营者基本情况等基础信息资料在农交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中标者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在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的鉴证指导下,由流转双方签署统一格式的流转合同和经营承诺书。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运行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和经营主体的切身利益。镇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农村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运行的指导、管理、协调、服务、监督等工作。
(二)拓展职能。在充分发挥好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政策法规咨询、流转信息发布、指导规范流转、依法调处矛盾等四项功能的基础上,赋予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的职能,逐步将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建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
(三)明确职责。镇政府负责公开交易市场建设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费落实、人员安排等实际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市场交易的主体,负责对土地流出意向和经营者流入意向等基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组织土地流转交易的招投标工作;镇农服中心对中标经营者流转土地后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经管中心负责对各村进行专题业务辅导;各村委会负责对中标经营者流转土地后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管。农交所镇分中心要根据市农交所要求及时发布土地流转、招标、中标等信息,进一步完善公开交易信息平台数据。
(四)组织培训。要加强对镇、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人员的招标、竞标等涉及市场交易专项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业务能力,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市场建设运行顺畅。
附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市场交易流程图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