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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环保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QF0313000-2017-002

主动公开

青朱府〔2017〕10号

2017.03.27

各村、一园三区、企事业单位:

为更好推进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现将《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环保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要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望各村、一园三区、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方案,狠抓有力推进此项工作。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