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印发《朱家角镇2017年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QF0313000-2017-303

主动公开

青朱府〔2017〕62号

2018.01.12

 

青朱府〔2017〕62号 

各村委会、有关公司:

为加强我镇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区农委的统一部署,镇政府特制定《朱家角镇2017年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相关内容,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朱家角镇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

朱家角镇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和《青浦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青农委[2017]106号)的要求,切实加强朱家角镇农药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农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把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的目标任务转化为尽职尽责的意志、精心周密的组织、切实有效的措施和真抓实干的作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整治事故苗头,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确保本镇农药行业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范围内农药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农药经营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检查农药经营企业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是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同时,检查农药管理行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

(二)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经营单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威胁到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三)农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行业管理部门是否将安全生产的理念和要求落实到农药管理制度等行业管理和使用指导等各项业务工作中,有效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深入开展农药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农药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情况,高毒高风险等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录、溯源管理情况,高毒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农药制假售假依法查处情况,农药与食品等其他商品混存混放安全隐患排查防范情况。

三、工作安排

根据区农委的要求,镇政府从2017年9月至10月,集中开展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动员部署

9月12日至22日为各单位自查阶段,要结合本辖区农药经营、使用情况制定自查计划,明确此次农药行业安全检查的范围、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要把本次检查的《通知》精神贯彻到全镇农药经营、使用二方面的主体责任单位,要求主体责任单位积极参与安全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完善。

(二)集中整治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深入基层,全面检查和摸排农药行业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采用地毯式方式做到全覆盖。针对此次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区农委统一制定的检查表的检查事项、检查内容和标准,检查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记录检查情况。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督查巩固

9月20日—30日为镇级督查阶段,镇政府将由镇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名单见附件一),对全镇农药行业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进一步巩固提高此次大检查成效。

具体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区农委通知要求,镇政府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乔惠锋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沈培为副组长、农业服务主任瞿玉玑和各村及有关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大检查领导小组。各单位要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定工作联系人,对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二)加强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多渠道宣传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认真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要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意见建议等进行全面总结。

  电话: 59242557 邮箱:QPZJJ2557@163.COM

附件1:朱家角镇农药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名单

附件2:农药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

附件3:农药产品检查登记表

附件4:上海市农药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附件5:朱家角镇农药使用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