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朱家角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QF0306000-2019-001
主动公开
青朱府〔2019〕13号
无
2019.04.09
各经济开发区: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实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我镇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推进全面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年。为了实现全镇经济的新一轮发展,现对进一步加强我镇招商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招商工作是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镇上下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狠抓机遇,努力拼搏,勇于开拓,形成合力,化大力狠抓落实,须在全镇掀起招商工作的新高潮,以实效促进全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
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招商工作的新要求,不断转变职能,创新思路,进一步提高招商工作的成效。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朱家角古镇资源、区位优势、交通便利、重大项目以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特殊优势,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朱家角知名度,促进招商工作有序发展。
二是进一步强化企业服务。高度重视企业服务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服务机制,营造“大服务”氛围,充分改善朱家角投资软环境,在优质服务中有效提升招商质量和效率水平。
三是进一步完善走访制度。形成合力,积极开展各种“亲商”活动,完善开发区、镇班子领导对重点企业常期走访制度,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瓶颈问题。
四是进一步拓展有效招商。合理运用多种招商模式,实现平台招商、以商带商、资源招商、产业链招商等特色招商有机发展。
三、有效组织外出(市外)招商活动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计划性原则。各经济开发区应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订年度外出招商计划,合理确定招商主题、批次、时间、对象、地点以及人数和经费等。
二是坚持目标性原则。外出招商要以绩效为目标,事前要有明确的招商目的和预期目标。
三是坚持规范性原则。外出招商应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并按批准方案进行实施,同时要按照“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
四是坚持效益性原则。注重招商质量和工作效率,外出招商结束后,应进行及时总结,实行成果报告制度和跟踪联系制度。
(二)审批程序和权限
1.外商招商一般应提前十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向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制《朱家角镇组织外出招商活动申报表》和《朱家角镇组织外出招商活动审批表》;
2.外出招商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各经济开发区总经理外出招商由镇行政主要领导审批;
(2)各经济开发区副总经理外出招商由分管领导审批;
(3)以上招商活动需邀请镇班子领导参加的,应报镇党委主要领导批准同意。
(三)成果报告
1.每次招商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形成外出招商成果报告,并认真填写《朱家角镇组织外出招商活动成果报告单》;
2.成果报告主要包括:企业情况、拜访重要对象和洽谈主要成果等;
3.成果报告应于招商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备案。
(四)成果评估
对各开发区的招商活动,实行跟踪返馈,镇领导定期听取专题汇报,进行成果评估。
(五)其他事项
1.各开发区根据本《指导意见》认真制订本单位招商工作细则,报经济发展办公室备案;
2.外出招商活动原则按照批准的年度计划进行;
3.外出招商活动应有效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和经费,合理利用“双休日”进行;
4.外出招商活动期间因特殊情况需改变原定方案或线路的,需经审批领导同意;
5.当天来回的外出招商活动,可适当实行简易手续。
四、本指导意见从2019年4月1日起实行。
附件:1.朱家角镇组织外出招商活动年度计划表
2.朱家角镇组织外出招商活动审批表
3.朱家角镇组织外出招商活动申报表
4.朱家角镇组织外出招商活动成果报告单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