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角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沈巷地区)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QF0313000-2021-004
主动公开
青朱府〔2021〕14号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1.05.31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年朱家角镇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临床医疗用血的需求和安全,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任务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定于六月份组织朱家角镇(沈巷地区)公民无偿献血。现将本次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献血对象
1.凡居住或工作在朱家角镇沈巷地区的(含来沪人员)公民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符合疫情防控所需的健康条件以及献血健康标准的可以参加。
2.根据《血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国卫办医函〔2021〕155号)文件精神,针对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者,疫苗接种48小时后可献血;接受其他类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者(不包括减毒活疫苗),疫苗接种当日起,14天后可献血。
3.参加献血的公民须携带身份证进行献血登记,其中来沪人员在沈巷地区居住或工作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即承诺书(需所在村及组织单位盖章签字)。
二、献血任务数
本次上半年朱家角镇沈巷地区献血任务为500只。(各村、单位分配数见附表)
三、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6月8日(星期二)、6月15日(星期二)。
地点:沈太路85号(朱家角镇养护院)。
注:本次献血采取一次法形式,即当天体检采小血合格后,直接献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充分动员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组建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或行政负责人任组长(并将名单交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献血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要把献血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宣传发动要深入到基层,与居民、职工开展面对面的动员,切忌组织工作简单化。积极宣传告知《上海市献血条例》中规定的用血规定:凡是家庭有无偿献血人员的,当家庭人员需要用血时,凭《献血证》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并免交用血互助金,对无偿献血者五年内需医疗临床用血的,可按献血量的五倍免费用血。五年后等量免费用血,并免交用血互助金。各献血单位献血前必须提前审核参与献血人员并填写好《献血组织单位承诺书》及《团体无偿献血领导签章单》,由各献血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负责献血的条线干部两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将材料上交至镇社发办审核,对存在问题的献血单位责令即时整改。
(二)加大执法力度,保证血液质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为打击“血头、血霸”,保障献血者的健康和受血者的安全,禁止使用委托他人以“劳务中介”或类似形式募集非本地区务工或居住的人员参加本单位的献血,对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血头、血霸”,区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依法依规,合理补贴
要严格把控献血的高额营养补贴,避免给各献血单位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严格控制发放营养补贴的方式,要将营养补贴全额通过转账形式发放至献血者本人银行卡账户,规避存在中间环节,滋生“卖血”市场。请各单位认清形势,把无偿献血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依法有序地完成2021年度献血任务。
(四)加强防疫,有序献血
在献血当天各单位领队和献血人员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格遵守疫情期间工作要求,主动配合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佩戴好口罩,保持一米间隔,确保有序献血。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沈巷地区无偿献血任务分配表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