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角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朱家角地区)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QF0313000-2021-006
主动公开
青朱府〔2021〕37号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1.12.06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满足本区新冠疫情常态化下的临床用血需求,保障血液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区卫健委《关于做好2021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切实做好2021年下半年朱家角镇无偿献血工作,结合本镇实际血液使用情况,定于十二月份组织朱家角镇(朱家角地区)公民开展无偿献血。现将本次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献血对象
1.在本镇行政区域(朱家角地区)适龄健康的村居民、镇办企事业单位(包括:三资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等)干部、职工及个体经商者。
2.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
二、献血任务数
本次朱家角地区献血任务为826只。(各村、单位分配数见附表)
三、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12月7日、14日、21日。
地点:沈太路85号(朱家角镇养护院)。
注:本次献血采取一次法形式,即当天体检采小血合格后,直接献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完成献血任务。
无偿献血工作关系到临床用血的需求和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应当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贯彻落实《献血法》及《献血条例》,组建献血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或行政负责人任组长(并将名单交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同时大力宣传国家《献血法》,宣传《上海市献血条例》中规定的用血制度。其中:《上海市献血条例》规定:凡是家庭有无偿献血人员的,当家庭人员需要用血时,凭《献血证》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并免交用血互助金,对无偿献血者五年内需医疗临床用血的,可按献血量的五倍免费用血。五年后等量免费用血,并免交用血互助金。
对上年度未完成献血任务的单位所缺任务计入当年献血任务中,若再未完成的,收取计划献血费等量用血五倍的补偿金。镇政府将献血工作列入各村、企事业单位年终考核内容之一。各村、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宣传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带动全局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形成相互帮助,奉献爱心的良好氛围。
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血贩,保证血液质量。
献血工作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而且涉及到一个地区社会文明建设的范畴。献血工作作为许多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各村、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献血工作执行情况,真正形成依法献血的正常秩序,要认真贯彻执行《献血法》及《上海市献血条例》中的有关血液管理规定,恪尽职守,从严把关,严禁雇用他人顶替献血。对非法组织他人的“血头、血霸”要依法从严惩处,维护我镇正常献血秩序,以保障献血者的健康和受血者的安全,确保《献血法》及《上海市献血条例》顺利实施。
3.坚持创新,不断探索无偿献血工作新模式。
要坚持团队献血与街头个人献血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各村居及企事业单位通过加强宣传普及,健全表彰激励机制,优化组织动员,加强对献血者的关爱,提升群众的献血意愿。同时针对本区域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血液供应矛盾,重点推进本地区固定无偿献血者队伍及宣传服务队伍的组建,提升对重要社会活动、春节期间和突发事件的血液应急保障能力。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应按照《献血法》、《献血条例》的规定,积极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和辖区内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各单位可按不超过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各村居可按照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动员和招募无偿献血者,确保实现团体血液招募量量化目标。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朱家角地区无偿献血任务分配表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