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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朱家角地区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QF030400020230003

主动公开

青朱府〔2023〕39号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3.12.14

各村居(朱家角地区)、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朱家角地区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7日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朱家角地区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2023年朱家角镇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临床医疗用血的需求和安全,根据《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区卫健委《关于做好2023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血液使用情况,定于十二月份组织朱家角镇(朱家角地区)公民开展无偿献血。现就做好我镇2023年度下半年(朱家角地区)献血工作的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献血对象及具体要求

1.凡居住或工作在朱家角镇朱家角地区的(含来沪人员)公民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符合献血所需的健康条件以及献血健康标准的可以参加无偿献血。

2.根据《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的修订规定,接种基因重组疫苗与接种灭活疫苗后暂缓献血48小时;明确感染新冠病毒(重型和危重型除外),最后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阳性结果7天后可以献血;重型或危重型感染者,康复6个月后可以献血。

3.来沪人员在朱家角地区居住或工作的,必须经过镇人口办外来人口信息库登记信息核查,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居住凭证以及村居、单位出具的居住或务工证明。

4.对自愿参加献血者,各单位要严格把握献血间隔时间,二次采集间隔不少于六个月。

二、献血任务数

本次下半年朱家角镇朱家角地区献血任务为836只。(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分配数见附表)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

各村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自动员会议召开后,落实好工作人员,开展排摸和宣传发动,积极扩大参与无偿献血的人群,按照献血计划组织好人员参加。

(二)体检献血阶段

时间为期四天,即12月14日(星期四)、12月19日(星期二)、12月26日(星期二)、12月28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地点在朱家角镇沈巷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泖溪路51号)。本次献血采取一次法形式,即当天体检采小血合格后可以献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宣传动员

各村居及单位要把无偿献血工作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及时组建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或行政负责人任组长,要切实加强对献血工作的领导,切忌组织工作简单化,宣传发动要深入到基层,将无偿献血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不断加强献血法律法规和血液知识的普及,提升公民的献血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执法力度,保证血液质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为打击“血头、血霸”,保障献血者的健康和受血者的安全,禁止使用委托他人以“劳务中介”或类似形式募集非本地区务工或居住的人员参加本单位的献血,对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血头、血霸”,区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以维护正常献血秩序,保障献血者的健康和受血者的安全。在献血过程中,对拒不完成献血任务的单位,按《上海市献血条例》有关规定严格执法,保证《上海市献血条例》的严肃性。

(三)坚持特色,优化无偿献血工作模式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应按照《献血法》《献血条例》的规定,积极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和辖区内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各单位可按不超过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各村居可按照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动员和招募无偿献血者,确保实现团体血液招募量量化目标。

请各单位务必认真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安排,确保2023年度献血任务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朱家角地区无偿献血任务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