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朱家角镇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QF031300020240004
主动公开
青朱府〔2024〕14号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4.04.08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朱家角镇河道长效管理工作,保障河道设施完整,改善水生态环境面貌,充分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深入践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生态优势升级为发展优势”绿色发展行动的总目标,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与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镇河道长效管理养护单位考核工作。主要包括一体化保洁、市场化养护、4050人员保洁、自管河湖保洁等。
二、考核原则与主体
考核工作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奖惩结合”的原则。
考核工作以朱家角镇人民政府为主体,由镇河长办牵头,开展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对河湖管理养护单位进行检查与指导,推进相关部门在辖区内开展镇、村级河道巡查及月度、年度考核工作,落实市区河长制APP工单的整改与闭环。
三、考核内容
按照年度计划、招投标文件、合同规定的河湖管理养护内容及上级相关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常规工作、每周考核、季度考核、区长夏令热线及新闻媒体曝光、12345市民热线投诉、市区级整改单限期未整改的轻微问题、镇级巡查督办单、属地河长村级督办单、区级巡查平均公里数养护问题等。
四、考核方式
(一)基础常规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养护单位应做好绿化养护、陆域保洁、水域保洁、应急处置等日常台账资料;积极配合河长制工作,提升水环境整改长效,落实月评考核机制(见附件1)。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分值90分及以上为合格(含90),不扣罚;90分以下,每少1分按照考核资金的百分率占比来扣罚计算,作为考核资金相应款项拨付依据。
(二)每周考核。每周初由河长办牵头,召集养护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投资监理等参加,可邀请村级河长参会。各参建单位汇报上周养护完成情况、本周养护计划、下一阶段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等,形成会议纪要。会后分组到现场同步检查河道面貌,现场有问题的同步开具整改告知单,逾期未整改的每单扣罚200元。
(三)季度考核。由河长办牵头,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以现场踏勘为主,可邀请社发办、企服中心、财政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在考核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养护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不扣款;整改不到位的,以2000元/张进行扣款。(详见附件3)
(三)区长夏令热线及新闻媒体曝光等问题。根据区长夏令热线投诉(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等事项问题进行扣款,以5000元/张为例。以上需整改的事项,养护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加倍扣款。(详见附件3)
(四)12345市民热线投诉。针对市民热线投诉,河长办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现场核实,确系养护问题的则对养护单位进行扣款,以2000元/张为例。以上需整改的事项,养护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加倍扣款。(详见附件3)
(五)市区级APP工单限期未整改的轻微问题。针对区级巡查发现的问题,在《青浦区河道长效管理》系统中出现的轻微问题整改单,养护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以200元/张进行扣款。(详见附件2)
(六)镇级巡查督办单。河长办工作人员不定期开展河道长效管理检查,在不定期检查过程中发现养护问题的,通知养护单位在规定7天之内整改到位,不扣款;限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以2000-5000元/张进行扣款,主要是为了提高结案率和及时处置率。(详见附件3)
(七)属地河长村级督办单。为增强属地河长履职能力,发挥河长的能动性,除了河长办落实“月评季考年度总结”的基础上,从养护费用合同中提取5-10%的费用作为考核资金,各村(居)河长对属地河道养护存在问题的,以建议扣罚“500-1000元/张村级河长督办工单”反馈到镇河长办;经河长办现场核实问题属实的,直接对养护单位进行养护资金扣罚,充分发挥河长“巡、盯、管、督”履职尽责能力,完善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方式。(详见附件3)
(八)区级巡查平均公里数养护问题。为确保河道的畅通和河面、河岸干净整洁,区级巡查人员在沿河发现陆域、水域等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不扣款;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河道发生的平均公里数问题按500-2000元/张进行扣款。(详见附件3)
(九)特殊情况。今年是中央环保督察重点年,如遇水质返黑返劣或特重大水污染问题,造成社会面一定影响的,经领导研究,按照不同程度进行考核扣款。(详见附件3)
六、考核时间
(一)每周检查。应于周初完成,并同步完成月度考核表等。
(二)季度考核。考核一般安排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考核结果应于中旬完成。
(三)年终考核。原则上当年12月25日前完成。
(四)年度考核工作原则上应于第二年一月底完成。
七、其他
(一)本办法由朱家角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