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QF030700020240001
主动公开
青朱府〔2024〕22号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4.09.19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2024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地区的批复》(农政改发〔2024〕3号)要求,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结合本镇实际及前期试点经验,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扣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主线,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坚持承包关系长久稳定,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基础。
二、试点范围
除张马村、周荡村、渔业村、整建制镇保村以外的16个行政村。(详情见附件)
三、试点内容
(一)摸底调查承包现状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户家庭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二是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以及整户无地等情况。三是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四是村组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等情况。五是农户对延包的意愿及想法。六是承包管理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
(二)依法依规开展延包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指导村组规范有序开展延包工作。主要包括以下程序:成立机构、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在此基础上,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数据库管理系统,形成真实、准确、完整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电子档案。
(三)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试点主要探索解决以下具体问题:一是探索直接顺延的条件和具体办法。二是对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损毁等特殊情形,探索实施“大稳定、小调整”的具体办法。三是探索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跨村组跨乡镇的出嫁、离婚、丧偶妇女等特殊群体承包地延包路径。四是探索整户消亡土地收回和发包机制。五是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延包的有效衔接方式。
四、进度安排
(一)方案制定阶段(2024年4月-6月)
启动土地延包整镇试点工作,拟定试点镇工作方案。村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4年7月-9月)
根据二轮土地承包、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等工作形成的历史档案资料,以2024年6月30日为时间节点,梳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摸清二轮承包和目前人口、耕地、农户承包地等基本情况,掌握集体可发包耕地面积和应享有土地承包权成员底数。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9月-11月)
结合调查摸底情况,依托试点村开展土地延包工作经验,根据延包试点工作程序和各类矛盾纠纷处置口径,制定一村一方案。依法依规开展土地延包工作,解决突出问题,完成承包合同签订,实现承包期限再延长三十年,基本完成延包试点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2月)
开展镇级自查,迎接区级检查及市、农业农村部验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延包试点工作程序和矛盾纠纷处置方式路径,实现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政策衔接和平稳过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朱家角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经发中心、党政办、规资所、农服中心、财政所、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妇联等部门各司其职,其中经发中心承担土地延包整镇试点日常工作,各试点村分别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同时,将土地延包整镇试点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作为村年度考核重点内容。
(二)落实工作责任
镇党委、政府负责定期听取试点工作汇报,分析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审议村具体延包方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镇经发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村负责组织实施和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三)保障试点经费
延包试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宣传、发动、培训、承包合同、证书印制等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不向农民收取费用。
(四)严肃组织纪律
试点工作坚持封闭运行。积极应对、妥善处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请示,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五)加强信息反馈
每月向试点镇经发中心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以及相关建议,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定期召集联席会议专题研究、统筹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加强督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