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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农业秋播规划的实施意见

主动公开

2008.11.20

索取号:QF0113000-2008-005 发文字号:青朱府(2008)63号   发文日期:2008-09-11

各村及有关单位:

       农业秋播规划是农业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新一年农业发展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认真搞好今年秋播规划,对我镇农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竞争能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现结合我镇实际,特提出2008年农业秋播规划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1号文件精神,按照上海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要求,坚持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镇近阶段农业发展的总体方针和指导思想为:贯彻精神,规划部署,积极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确保粮食,稳产保果,优化茬口品种结构;稳定水产,调优特色,巩固完善治理成果;抓住关键,规范运作,着力推进规模经营;讲究质量,产销衔接,着力打造品牌特色;注重效应,综合配套,着力提升服务功能;尊重科学,强化责任,着力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领导,措施到位,圆满完成年度指标。

       二、目标与任务  

       1、产值:

全镇实现农业总产值3.2亿元,其中种植业产值达到2.2亿元,水产畜牧业产值达到1亿元。种植业产值中:粮食产值2600万元、蔬菜产值1.2亿元、瓜果产值3000万元、花木产值3200万元、食用菌与小宗经作等产值1200万元。

       2、实物量:

实现粮食总产量1.45万吨,其中稻谷1.2万吨,两麦0.25万吨;蔬菜总产量10万吨,其中旱生蔬菜7万吨,水生蔬菜3万吨。瓜果总产量1.6万吨,其中西甜瓜1.1万吨,水果0.5万吨;水产总产量0.57万吨。

       3、规模化生产经营

实行农业规模化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要抓住今年秋播的有利时机,继续以农田有偿流转的方式,确保规模化经营面积不少于25000亩。其中:以水稻为主的粮食规模化经营面积不少于20000亩,蔬菜等经作规模化经营面积不少于5000亩。

       三、规划重点

按照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今年秋播规划的具体思路是:扩两麦调绿肥保秋粮,稳蔬菜压休闲保瓜果,控苗木优结构保特色。

       1、扩两麦调绿肥保秋粮

为了确保粮食生产,落实相关政策,追求实效,结合本镇实际,适度扩种两麦面积不超过8000亩;继续抓好水稻前茬绿肥搭配,调整紫云英、青蚕豆种植面积不少于6800亩;保证秋粮种植面积达到2.4万亩,其中单季晚稻2.1万亩,茭白茬为主的三青茬水稻0.3万亩。

       2、稳蔬菜压休闲保瓜果

根据确保城市蔬菜供应,充分发挥郊区效应的具体要求,稳定蔬菜常年种植面积达到1.2万亩,其中水生蔬菜和旱生蔬菜各6000亩,全年蔬菜生产不少于3.5万亩次;为了稳定水生蔬菜茭白、保证瓜果种植面积,计划保持短期性休闲田3000亩,比上年压缩近2000亩,做到不留冬春熟茬制休闲田,抓好以蔬菜为主的简作套种;为确保古镇旅游业的需要和结构调整特色,保持瓜果面积在6000亩左右,其中以大棚保护地栽培为主的西甜瓜面积2000亩,林果面积4000亩。

       3、控苗木优结构保特色

依据目前苗木过剩的状况,在严格控制现有苗木6500亩的同时,对设施粮田和设施菜地规划建设区域中种植的绿化苗木,做到有计划的恢复设施建设功能种植要求;在优化茬口品种结构上,坚持合理布局、连片种植,做到绿肥种植与两麦种植茬口合理配置,大麦品种与小麦品种合理搭配,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茬口合理配套;按照全镇多年来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形成的基本产业格局,要通过秋播规划和各种有效措施的落实,确保我镇粮食生产、蔬菜生产、瓜果生产三大主导产业特色得到更有效的发展。

       四、合理安排

根据重视粮食生产,两麦种子实施扶持补贴的指导方针,结合本镇种粮规模经营迅速发展的实际,为了贯彻精神,通合民情,兼顾粮经效益,提出了扩种两麦的具体要求。按照前阶段对秋播规划及扩种两麦意向的摸底调查,两麦种植意向超过了1.5万亩,依据本镇农业机械装备,实施规模化经营后的劳动力、仓储运销、栽培管理与今年三夏出现的新情况等综合分析,全镇适度扩种两麦到8000亩为宜,最大承受能力不超过1万亩,如果超过最大承受能力,将对全年农业生产带来被动局面,因此正确把握扩种两麦后的各种关系成为扩种两麦过程中需要协调的焦点,所以在落实今年秋播规划时,必须做到前熟换后熟,熟熟为丰收,茬口品种巧安排,全年生产争主动,认真处理好茬口布局、品种搭配、农机作业、劳动力等与农时季节的相互关系,确保各项相应措施的落实到位,防止两麦收割、大田耕耙抢争农机作业的矛盾发生,不误农时季节,真正做到科学合理的安排。

       五、对策措施

       1、加强领导,抓认识提高。

全镇各级领导要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与上海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绿色青浦的精神,牢固树立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的思想,把加强农业、稳定粮食生产、优化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水平等一系列工作落实到位。要求各村及有关单位深入调查研究,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引导,做到本单位秋播规划的制订落实与措施配套相统一;与全镇农业发展规划的具体要求相统一;与“三农”政策、“三个集中”发展方针相统一;体现朱家角镇农业建设的新格局。

       2、加大力度,抓规模经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与发展现代农业相协调,实行农业规模化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一是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青府发[2006]第105号关于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等相关精神与青朱府[2007]第33号《关于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并认真付诸实施。二是要在三秋之前加强宣传引导,总结经验,摸清情况,作好周密部署,确保秋后实行土地规模经营拓展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要严格遵守自愿、依法、有偿、规范的原则,认真、务实地搞好土地有偿流转,加快土地规模经营发展步伐。四是在优质水稻示范基地,设施粮田、菜田建设等有条件的地区应全面实施土地有偿流转,拓展规模化经营,确保计划目标的完成,为培育与发展产业、品牌农业奠定良好基础。

       3、优化结构,抓区域特色。

依据地区特点和区域条件来科学安排好种植品种是实施“一村一品”和“一镇多品”特色产业的关键。一是以沈砖路以南等设施粮田建设区域为粮食主产区,要注重抓好以水稻为主的粮食生产,并要重视夏熟茬口的科学安排和利用。二是在设施菜地建设区域为蔬菜主产区,泖河沿线的泖荡地区种植以茭白为主的水生蔬菜,其他地区种植以葱韭、叶菜、茄果类等多品种搭配的旱生蔬菜。三是在主干道路沿线、地势较高的圩区种植以大棚西瓜、果树等为主的经济作物。四是在主要骨干河道的大江、大湖沿线要充分利用优越的水质条件注重抓好以优质水产品为主的水产养殖。

通过合理的区域布局配套设施农业等形式,充分利用古镇旅游业开发的有利条件,加快特色农业、休闲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效益农业的发展步伐,使一、三产业得到有效的联动发展,来充实与提高古镇旅游业开发的综合质量和整体形象。

       4、科教结合,抓指导服务。

搞好为农服务是确保农业生产顺利发展的重要因素。应着眼于科技服务、信息服务、营销服务为重点,使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达到有机的统一。一是要加强农业信息的采集、收集,以典型示范的方式来引导农民,提高适销农产品的生产能力;二是要加强科技队伍体系建设,以技术培训、跟踪服务的责任方式来抓好产中管理的技术指导;三是继续抓好“专业农民”培训,并针对产业特色和农时季节,适时抓好面上实用技术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户的科技意识,充分发挥科技示范户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提高新农艺、新技术的运用能力;四是要加强流通营销组织与合作社建设,以发挥龙头公司为主体、合作社、营销专业户相结合的功能作用,采用“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有效措施,千方百计抓好农产品流通营销,解决农户产后之忧。

       5、坚持标准,抓综合效应。

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实施标准化生产,发挥好功能效应,对特色、优质农产品的生产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一是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管理条件,提高排灌抗灾的综合效能。二是要继续抓好优质稻米、优质茭白、西甜瓜、韭菜、青虾等种养基地,并应注重特色农产品基地的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要加强优质农产品的商标注册和认证工作,拓展老品牌,开发新品牌。四是要加强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监管,健全各部门的责任体系,严禁违禁农药的使用,确保农产品的质量,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

       6、政策配套,抓重点扶持。

实行政策扶持,增加农业投入,是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重视农业,稳定粮食生产,发展规模经营,提高茬口品种结构、农业科技应用能力和组织化程度,镇、村二级都应加大对农业投入的扶持力度,制定与落实好相应的政策措施,确保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全镇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为此,镇政府设立农业规模经营扶持配套资金与农业扶持奖励基金,并制订如下扶持奖励政策条款:

       ⑴方式、方法:实行立项申报、审核、验收的扶持奖励办法。

       ⑵农业规模经营配套资金:按镇人民政府文件精神,对实施水稻、蔬菜等规模经营,经营面积达到3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200元的扶持补贴。

       ⑶扶持奖励项目的重点:

       ①引进与推广优良新品种、新技术,具有一定规模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的。

       ②绿肥种植面积种粮大户连片连片面积达到30亩以上,单位种植连片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由镇供种部门统一采购种子,实行免费供应。

       ③在优质水稻示范基地建设中,符合标准要求的给予适当扶持补贴。

       ④实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农产品通过市质量认证中心认证与在国家商标总局注册商标的费用予以扶持补贴。

       ⑤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有突出贡献的村、专业大户及有关部门进行适当奖励。

       ⑷以上扶持奖励政策,由镇农业水利科负责操作汇总,年末报镇政府审核兑现。

       本扶持奖励政策,适用于本镇范围内有关单位、具有本地户籍的经营者与专业户。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