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区外在青施工企业税收落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QF0106000-2020-002
主动公开
青朱府〔2020〕16号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0.04.22
各村、单位及机关科室:
现将青府办发〔2019〕76号文《关于区外在青施工企业税收落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朱家角镇实际情况,为规范利用本镇土地、房屋等资源开发建设的建筑工程、装修项目实行属地化征税的运作机制,切实壮大本镇的税收财力,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利用本镇土地资源开发房地产、工业项目以及本镇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水利、农田设施、各类房屋维修改造等)涉及的税收必须属地征收,由项目责任单位或部门与建设单位签订税收属地承诺书。
二、项目相关责任单位或部门在建设项目洽谈、供地前加强沟通,负责督促建设单位签订税收属地承诺书。对2020年新建项目税收100%征收,在建未结算项目100%征收。
三、本项工作由镇经发办对工业经济领域、镇规保办对城镇建设领域、镇农业服务中心对农村建设领域项目进行监督落实,加强税收源头管控。由镇财政所和新市镇办负责监管检查,并指导税收落地工作,做到应收尽收。
特此通知。
附件:青府办发〔2019〕76号文件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区外在青施工企业税收落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