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朱家角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QF010600020240001
主动公开
青朱府〔2024〕25号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4.12.06
各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
现将《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朱家角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30日
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朱家角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更好地服务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及青浦新城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围绕青浦区加快建设“战略赋能区、数创新高地、幸福温暖家”目标,立足朱家角镇发展实际,推动跨省域高新区建设,因地制宜培育新质生产力和发展动能,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数字化与绿色低碳协同转型,现提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朱家角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如下:
一、工作原则
公平性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客观公正受理和审核申报项目,全镇所有符合政策申报条件的企业和相关主体,均可申报。
系统性原则。坚持系统协同、统筹推进。以系统观念处理好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关系。
就高性原则。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多项政策的,按照就高原则予以享受,同级政策间不可同时享受,但可与上级政策同时享受。
二、推动企业提质发展,夯实提升产业基础
1.加快优质企业集聚。鼓励符合新质生产力标准要求的企业集聚,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不超过1.5元/天/平方米的标准给予经营用房租金补贴,享受租金补贴的经营用房应符合相关土地管理规定,只限自用,不得转租、分租。对特别优质的企业和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扶持。
2.鼓励企业规模经营。鼓励制造业企业设立信息、科技、销售等独立企业,对设立当年达到一定规模,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扶持。建立企业培育库,分类制定培育支持计划,发展特别突出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予以扶持。
3.加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培育。遴选一批专注于细分领域、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优质中小企业,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及专精特新梯度培育。对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上海市制造业单项冠军,按照不超过上级扶持给予配套。
4.支持并购重组项目。引导企业立足主业,通过兼并重组、资本运作、战略合作等方式带动和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针对符合条件的并购重组项目,提供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辅导,每个项目的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年。
5.支持提升关键环节配套能力。对获得市级或区级层面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人工智能专题、产业基础再造专题、首轮流片专题等),给予一定比例扶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当年度获得市级首台(套)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等给予扶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6.支持工业企业加快技术改造。促进装备升级,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对年度投入3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技改项目,按照上级扶持资金的比例给予1:0.5的配套,最高不超过50万元。
7.支持企业信用合规建设。对在纳税信用管理系统连续5年评定为“A”级纳税人(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对外汇管理分类连续5年为“A”类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补贴。对连续5年内未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事故,未受到知识产权处罚、市场监管处罚,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万元的补贴。
8.鼓励企业联动赋能。支持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联动合作、相互赋能。鼓励专业机构为相关企业提供服务(含政策咨询辅导、专业培训、市场对接、降本减负等)服务。按提供服务的对象,对符合条件的服务费用给予不超过1000元/户/年的补贴。
9.促进稳岗就业。对35周岁及以上,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有一定劳动能力且就业愿望迫切,但不符合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处于实际失业状态达6个月以上的朱家角镇户籍登记失业人员,给予一次性1000元/人的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且上年度裁员率不高于5%的企业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
10.鼓励开展职工培训。对各类企业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技师培训等,给予企业不超过5000元/场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年。
11.鼓励建筑企业晋级创优。积极培育建筑业企业,对存量建筑企业晋升为总承包特级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扶持;晋升为总承包一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扶持;晋升为总承包二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扶持;晋升为专业承包一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扶持;晋升为专业承包二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扶持。对新增公路、水利水电、电力、桥梁、隧道、消防设施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每增一项一级承包资质,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扶持,每增一项二级承包资质,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万元扶持。
三、促进企业智改数转,构建新质生产动能
1.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贴息扶持。对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智能化改造所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予以补贴,按照贷款额年化利率不低于1%给予贴息,单个企业补贴额度不超过50万元/年。
2.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扶持。鼓励工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智能化数字化改造,促进装备升级。对智能化数字化设备及软件产品年度投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3.支持培育标杆示范项目。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建设一批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化工厂。对首次获评市、区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生产线、智能仓储的企业,按照上级扶持资金给予1:0.5的配套,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4.支持开展智能化诊断和改造扶持。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并出具诊断报告,对开展智能诊断的企业给予1万元/家的扶持,对参照诊断报告实施投入并取得提升效果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扶持。
5.支持开展数字化转型标准贯标工作。支持企业提高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对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开发费用给予50%的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万元。鼓励相关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标准体系贯标工作,对首次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认证等贯标评定且达到一定等级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扶持。
四、支持绿色低碳转型,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1.支持绿色低碳与节能减排。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传统企业优化产品设计、生产、使用、维修、回收、处置及再利用流程。对评定为市级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主体,分别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凡企业上年度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验收的,给予0.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凡企业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或评价的,给予0.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支持绿色低碳供应链体系建设。支持出口企业开展碳足迹核查,对出口产品取得碳足迹核查证书或报告的,予以核查、认证及相关服务费用100%扶持,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推动企业、行业协会等进行绿色低碳供应链服务标准研制。鼓励参与产品碳足迹核算等绿色低碳供应链相关国家标准研制,对参与制定、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地方、团体标准的主体给予一定扶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支持企业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实践。对上年度委托第三方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编制、评级等业务并获得认证的企业,予以相关服务费用100%扶持,每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年。
4.鼓励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聚焦主业,加大研发投入。探索试点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且研发费用年增长20%以上的企业,按上年度研发费用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60万元。
5.支持药械取证上市。支持I、Ⅱ类化学药、生物制品和中药创新药,针对每个证书(许可),按照研发费用的15%,给予不超过50万元扶持。针对新通过一致性评价,获得国家药监局批件的仿制药品,单个品种按照研发费用的20%,给予不高于60万元扶持。对新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朱家角镇经营的企业,按照不超过研发费用的20%,给予不高于60万元的扶持。
6.推动开放全域创新场景。制定并定期发布相关企业和政府采购应用场景建设需求清单,支持采取“揭榜挂帅”方式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生成转化。支持企业与新赛道、未来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体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制定解决方案,对于提供“首方案”的企业(首次解决重点行业典型应用场景需求并实际落地的优质解决方案),按照“首方案”中非硬件部分实际销售额10%的比例给予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60万元。
7.支持企业吸纳技术就地转化。支持企业对接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在朱家角镇实现转化,鼓励技术合同成交。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对技术合同金额每达到或超过100万元的,给予2万元/单的一次性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年。
8.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指导中小企业培育专利密集型产品、注册商标,争创中国专利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对当年获得境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2万元扶持,同一专利最多扶持2个国家(地区),对于符合新质生产力要求的实用新型专利并有应用场景的企业,每件给予不超过2万元扶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年。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首次认定为国家、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五、建设产业服务平台,打造专业服务生态
1.支持产业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高校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在朱家角镇围绕上海市和青浦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建设专业化“一站式”产业服务平台、共性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检验检测、协同加工、共享制造、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全流程专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平台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10%的扶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本镇的公共服务机构,经认定为区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按上级部门核准的资助金额给予1:1的配套。
2.发展专业咨询服务。聚焦法律服务、咨询服务、会计服务等专业服务,支持细分领域优质专业服务机构集聚发展,对在朱家角镇开展经营,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专业服务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扶持。
3.支持国家质量技术基础(NQI)建设。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发展。对首次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对新获得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且检测设备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扶持。支持计量体系建设。按照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及GB/T19022相关标准要求,对新获得AAA测量管理体系且持续有效运行一年以上的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扶持。支持标准制定。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牵头制定并按规定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分别给予每项不超过50万元、25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扶持。
4.支持企业管理体系、产品认证。对于取得ISO9000、ISO9001、ISO14000等系列认证、职业安全认证、卫生认证、食品安全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扶持。支持企业产品认证,对企业取得CE、UL(CUL)、FDA、GS、FCC、E-MARK及CSA产品认证发生的认证费用或产品检验检测费用给予5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万元。
六、构建供需对接渠道,促进产贸融合发展
1.加强供应链产业链对接。积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鼓励链主企业发布采购需求清单,畅通中小企业与链主企业的供需对接渠道,促进中小企业融入主链,与链主企业协同发展。评选一批产业链供应链对接示范项目,按照购买方实际支付合同额的5%,对购买方及销售方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60万元/年的扶持。定期举办企业对接活动。定期举办企业开放日、对接会、洽谈会等活动,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企业间的合作对接。加强上市培育与辅导。举办基金机构与企业对接活动,鼓励种子投资、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等机构参与企业融资。围绕企业上市主题,组织专题培训或沙龙,帮助企业对接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规划上市提供全面具体指导。
2.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鼓励中小企业加强境外营销网络和渠道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对外贸进出口企业线下参加境外展会,给予展位费、交通费、展品运输费用20%的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年。对企业参加工博会、广交会、加工贸易博览会、跨境电商交易会、碳博会等国内知名展会,给予展位费、交通费、展品运输费用20%的扶持,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年。对企业取得国际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等发生的费用的2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组织各类政策和业务实操培训,指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用好原产地规则,深化与其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经贸合作。
3.鼓励申报进口贴息政策扶持。对获得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政策)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扶持。对申报进口贴息政策但未能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若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给予2万元一次性扶持。
4.支持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对上年度有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中小微企业,采用外汇衍生品进行汇率避险的,对其外汇衍生品(指企业在银行开展人民币外汇远期、人民币外汇期权及人民币外汇期权组合)履约金额,按20元/万美元(非美元货币按履约当日汇率中间价换算为美元)的标准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七、支持消费品牌建设,大力发展服务消费
1.鼓励商贸企业发展。对于批发类、零售类、住宿类和餐饮类商贸等企业当年度达到一定规模,给予4万元一次性扶持。支持电子商务发展,鼓励企业通过自营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开展商品网络销售。对本市或青浦区商务部门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直播电商基地或相关企业,给予项目运营主体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扶持。
2.推动商贸企业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对商贸企业当年在朱家角镇新开设直营分店(超市、便利店、专卖店等)2家以上,且单店营业面积在60平米以上的,每店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扶持。
3.支持商贸企业参与促消费活动。鼓励商贸企业参与市级、区级重大购物节庆活动或其他促消费活动。按照活动发生费用的30%,给予每个活动不超过15万元的扶持。
4.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对新获、续展通过有机农产品和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的经营主体,每有1个产品分别一次性扶持6万元、8万元和14万元。对新创建成为国家、市级农产品品牌,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5.支持首发经济发展。积极发展首发首店经济,进一步提升消费品质、激发消费活力。对在朱家角镇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引入知名品牌开设全国、上海市首店的,经认定后给予项目运营方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年的一次性扶持。对新获评“上海市首发经济引领性品牌”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扶持。
6.推动民宿提质发展。鼓励民宿提升服务质量对首次获评上海市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民宿按照上级扶持资金1:0.5的配套,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线上营销扶持对首次入驻第三方平台,预订活跃且产生一定积极影响的民宿,一次性给予2000元扶持。
7.支持文创产业发展。鼓励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创意大师或名家工作室等落户朱家角镇。对具有国家级影响力的工作室按照不超过上级扶持给予配套,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对具有地方级影响力的工作室扶持按照不超过上级扶持给予配套,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支持高端创意设计人才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新型消费的文创产品。根据文创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对朱家角镇的品牌推广贡献度,对文创设计团队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8.发展特色文旅演艺。支持发展沉浸式实景演出,打造江南水乡古镇特色文旅融合体验项目。对以朱家角镇为主要取景地或利用镇内人文或生态资源在景区开展演出活动,且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力、形成较强持续性品牌效应的文艺院团,给予不超过5万元/年的一次性扶持。
9.发展“低空+文体旅”业态。鼓励培育领军企业(工业级无人机、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新能源通航飞机、运营服务企业等),鼓励低空经济特色园区培育,推动总部和研发创新平台集聚发展,大力支持商业场景推广,因地制宜发展“低空+文体旅”业态(载人观光体验等),对上述领域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扶持。
八、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落实各部门职责分工,健全完善部门间沟通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官方网站、新媒体、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大对相关人员的专题培训力度,及时答疑解惑,确保政策精准落地执行。强化监督机制。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反法律法规或有关纪律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九、附则
本措施由朱家角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