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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青浦区生态环境城管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QG6300000-2023-011

主动公开

青城管执〔2023〕11号

上海市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03.27

各城管中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迈向建设美丽上海新征程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本市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沪城管执〔2023〕23号)的文件精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全力推进污染防治,现决定开展2023年我区生态环境城管执法专项行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有效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有效遏制“扬尘污染、噪音污染、餐饮油烟污染、水环境污染、土壤污染”等五类突出违法行为,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助力把上海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二、工作任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水平。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1.加强扬尘污染治理。聚焦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厂站(详见附件1)、码头堆场等重点场所,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扬尘监测设备,未配备、使用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未配备、使用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未对裸土进行覆盖、绿化或者铺装,未及时清运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措施”等突出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扬尘污染空气。

2.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聚焦居民区周边、商业街区等重油烟餐饮店,建立健全分级分类执法检查机制,重点查处“未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设施,未安装、使用油烟在线监控设施”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违规占道夜排档、烧烤摊执法整治力度,坚决遏制油烟扰民现象。

3.加强露天禁烧管控。聚焦农村农田、城郊结合部、国道公路、高速公路、工业园区周边等重点区域,提高巡查监管效能,重点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落叶,露天焚烧沥青、橡胶、塑料、垃圾等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露天焚烧影响空气质量。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聚焦在建工地、施工道路等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加大夜间巡查管控力度,重点查处“擅自夜间施工、重点区域内工地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高噪声作业设备”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沿街店铺从事金属切割、石材和木材加工等产生噪声污染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噪音扰民现象。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1.加强河道环境治理。聚焦主要河道(详见附件2),查处我区的重点河道内“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排放机动车清洗产生的油污、淤泥及其他污物”等违法行为;同时查处“在河道沿岸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擅自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涂写、刻画、张贴、散发小广告,乱晾晒,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等违法行为,着力维护滨水空间市容环境秩序。

2.加强长三角水源保护区协同监管。聚焦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乡客厅”等重点区域,与毗邻区城管执法部门构建信息共享、联合检查、联动执法、智能化监管机制,联手打击向水域倾倒垃圾、污水等违法行为,打造跨界水源保护区协同监管示范样本。

(三)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1.加强建筑垃圾治理。聚焦出土工地周边、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城郊结合部、通往外省市交通干道等重点区域,加强与公安部门执法协作,严厉打击“无证运输,未密闭、覆盖运输,运输泄漏、遗撒,擅自倾倒、抛撒、堆放、处置建筑垃圾”等突出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建筑垃圾污染土壤。

2.加强生活垃圾治理。聚焦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加大对居住小区的工作指导和推进力度,重点查处部分居民群众“三不”(拒不履行分类义务、不定时定点投放、湿垃圾不破袋)行为,查处物业服务企业未规范设置分类容器、未分类驳运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生活垃圾运输处置单位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未密闭运输、混装混运、运输遗撒滴漏、混合处置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着力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行动方案,细化落实工作责任

3月,我局根据市局下发的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细化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启动专项执法工作。

(二)加强源头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3-5月,重点加大重点河道、长三角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河湖水系等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污染水环境等违法行为;加大建筑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等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污染土壤等违法行为;夏收时节(5月),加大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巡查管控力度,依法查处污染空气违法行为。

(三)聚焦夏令热线,深入开展绿色护考

6-8月,中高考期间(6月),深入开展绿色护考行动,依法查处建筑工地、施工道路夜间施工扰民、沿街店铺金属切割等噪音扰民违法行为;夏令热线期间(7-8月),依法查处餐饮企业油烟扰民、违规占道夜排档、烧烤摊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企业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混装混运、混合处置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

(四)开展进博保障,组织联合执法行动

9-11月,结合迎国庆迎进博会,加大对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厂站、码头堆场等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扬尘污染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长三角毗邻区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建筑垃圾偷乱倒等违法行为。秋收时节(10月),依法查处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违法行为。

(五)认真分析总结,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12月,认真查找和分析生态环境执法保障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执法管控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执法协作加强部门联动执法,主动会同公安交警、经侦等部门,全链条全过程打击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偷乱倒、污染土壤等违法行为。加强水陆联动执法,各街、镇城管中队要配合水务、海事、水上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水上运输建筑垃圾、泥浆、偷倒垃圾污水等违法行为。加强长三角地区联动执法,与外省存在交界的中队要主动与毗邻区城管执法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严厉打击跨省市非法偷运偷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加强管理与执法联动,针对执法中发现的管理部门工作缺位等问题,各城管中队要及时向我局反映相关问题,由我局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送“执法建议书”,推动管理部门更好地落实源头管理责任,完善管理与执法衔接机制,增强管理执法合力。(二)强化科技赋能各街镇城管中队要充分依托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及时有效查处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厂站、码头堆场等扬尘污染违法行为。依托噪音在线监测系统,及时有效查处夜间施工扰民违法行为。依托无人机等现代科技手段,及时有效查处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违法行为。依托交警总队“易的PASS”系统和市局“综合指挥监管系统”,及时有效查处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运输处置等行为。依托“执法对象监管系统”,及时有效查处餐饮企业油烟扰民等违法行为。依托“一网统管”、部门联动,及时有效查处河道沿岸市容环境违法行为。加快建立健全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及时有效查处建筑垃圾未密闭覆盖运输、泄漏遗撒等违法行为。

(三)坚持严格规范执法

各街镇城管中队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提升依法治理生态环境水平。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对于偷乱倒建筑垃圾、向水域偷倒垃圾污水等破坏生态环境、涉嫌犯罪的行为,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检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注重社会宣传动员

各街镇城管中队要深入开展城管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家活动,宣传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依托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市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环保意识、法制意识,引导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共建美丽家园。

(五)报送工作动态,汇总执法数据

各街镇城管中队要按照生态环境城管执法专项行动通知的要求,在城管执法工作群中定期发送执法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汇总相关执法数据,每季度报送相关工作情况,年底形成生态环境城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有典型案例,也可将执法情况发送协调科。


附件:1.青浦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混凝土搅拌站清单

          2.青浦区主要河道清单



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