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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青浦区幼儿园办园水平督导评估结果的通知

QA4313020-2023-001

主动公开

青教督〔2023〕1号

2023.02.06

本区各中小幼学校

根据《青浦区“十四五”期间幼儿园办园水平督导评估方案》,青浦区教育局、青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于2022年10月至11月,对圣弗朗私立幼儿园等20所幼儿园开展了办园行为规范督导评估,形成督导意见书;对青浦区朱家角幼儿园等27所幼儿园开展了发展性督导评价,形成督导意见书,认定其办园水平等级(详见下表),并将依据《青浦区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奖励办法》,对获得“优质规范”及以上等级的学校予以适当奖励。

序号

学校

等级

1

朱家角幼儿园

区示范

2

青浦区毓秀幼儿园

区示范

3

豫苗幼儿园

区优质规范

4

晨星幼儿园

区优质规范

5

御澜湾幼儿园

区优质规范

6

尚鸿幼儿园

区优质规范

7

青浦区橙黄橘绿幼儿园

区优质规范

8

崧润幼儿园

区优质规范

9

思源幼儿园

区规范

10

白鹤二幼

区规范

11

泰安幼儿园

区规范

12

新霞幼儿园

区规范

13

凤雅幼儿园

区规范

14

徐泾第二幼儿园

区规范

15

之华幼儿园

区规范

16

安乔幼儿园

区规范

17

阳光宝贝幼儿园

区规范

18

育星幼儿园

区合格

19

寿丰幼儿园

区合格

20

胜利幼儿园

区合格

21

行知幼儿园

区合格

22

春晖幼儿园

区合格

23

蟠龙幼儿园

区合格

24

小小百合幼儿园

区合格

25

芽芽幼儿园

区合格

26

佳艺幼儿园

区合格

27

向阳花幼儿园

区合格

各幼儿园在收到督导意见书后,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并根据督导意见书所提出的发展建议,制定整改方案,于2023年2月28日前上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同时,要在此次督导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内涵发展的思考以及“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认真落实各项发展措施,探索形成幼儿园可持续发展机制,进一步提高办园质量。

附件1:圣弗朗私立幼儿园等20所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意见书

附件2:青浦区朱家角幼儿园等27所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估意见书

              

              

青浦区教育局  

                 青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