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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时代青浦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Qb330300020260007

主动公开

青人社〔2026〕1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2.0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23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重点产业领域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共青浦区委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推动战略赋能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本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水平,促进技能人才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现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任务举措

(一)制定本区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

聚焦上海市“2+3+6+6”产业体系,围绕本区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物流三个千亿级和生物医药、新材料、时尚消费三个五百亿级以及低空经济、跨境电商、会展广告三个百亿级产业集群,以及农文商旅体展“六业”融合发展的特色增长极,发布本区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对劳动者获得急需紧缺目录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区级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上调30%。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各街镇)

(二)引导高技能人才资源向青浦新城集聚

围绕青浦新城建设“长三角企业入沪出海第一站”战略定位,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北斗及低空经济、生物医药等新城主导及特色产业,加强政策与服务协同。引导本区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优质资源与青浦新城产业发展需求对接。支持新城内重点企业与项目(如华为长三角AI+联合创新中心等)深度参与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促进人才链、产业链与创新链在青浦新城的深度融合,为新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技能人才支撑。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新城发展办;配合单位:区人才工作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国资委)

(三)鼓励职业院校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

导入与区域产业发展相匹配的应用型教育资源,指导本区职业院校结合自身定位,开设与本区产业细分赛道及急需紧缺工种相匹配的学科及专业。鼓励职业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职业院校育训结合激励力度,不断优化与其承担培训评价任务相挂钩的绩效工资总量调整机制。鼓励支持并择优推荐优质中、高职院校申请院校评价机构、新型技师学院、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等,配合市级部门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落实落地。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人社局)

(四)持续推动产教融合培养高技能人才

优化区域产教融合资源布局,完善产教融合工作机制,加强产业规划与技能人才引育衔接。结合区域产业布局以及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做好行业技能人才需求规划。持续发挥“青能浦卓”区域职业能力建设和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品牌优势。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岗位从业人员技能提升需求,开展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职业培训。鼓励校企地合作培养技能型人才,深化优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扩大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模,顺应企业生产发展及时定向输送相匹配的高技能人才。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国资委、区人社局)

(五)支持并鼓励社会化培训技能人才

支持社会培训机构做好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工作,重点关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行业,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加大对本区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原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外省市求职人员等培训力度。加强与公共就业机构、用人单位、行业协会合作,围绕急需紧缺职业需求(工种)目录强化需求供给,为技能人才成长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服务。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

(六)持续优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结合岗位从业人员技能提升需求,进一步发挥链主企业优势,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本区企业申请用人单位评价机构资质,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本区院校申请院校评价机构资质,支持本区社会组织、企业、院校等作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提供技能评价服务。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国资委、区教育局)

(七)加强技能人才培育平台建设

坚持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深度融合,依托本区技能人才培育实训基地,根据区域产业发展方向,积极建设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推动基地向行业上下游企业开放培训实训资源,培养区域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对经认定成为上海市或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一次性给予20万元专项工作资助。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教育局)

(八)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选拔技能人才

以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举办为契机,健全完善本区“竞赛、观摩、体验、展示”四位一体的竞赛模式,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参加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带动各类竞赛、基层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广泛开展。加强竞赛集训基地、选手梯队和专家教练团队建设,对经认定的本区世赛中国集训基地、世赛上海市集训基地、国赛上海市集训基地,培养本区参赛选手在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奖牌(含金、银、铜、优胜奖),按市奖励标准给予1:1配套工作成效奖励。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

(九)不断加强技能人才激励和服务保障

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对优秀高技能人才给予荣誉激励补贴、职业技能竞赛奖励、职业技能等级提升补贴等支持。加强高技能人才服务保障,优化人才安居、医疗保障、子女教育等各方面的支持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区域高技能人才,提供人才休假、体检、节日慰问等人才金卡服务,营造更加宜居宜业的人才发展环境。

(牵头单位:区人才工作局;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房管局、区医保局)

二、保障措施

加强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青浦打造长三角创新枢纽、落实“注重投资于人”要求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加大高技能人才工作投入力度,按照政策统筹使用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等各类资金保障(本《实施意见》与国家、市以及本区其他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发生交叉重复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推动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加大高技能人才政策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发布工作进展和成果成效,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宣传技能人才在区域发展中的突出贡献,营造“尊重技能、崇尚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推动青浦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技能人才支撑。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浦区人才工作局

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青浦区民政局

青浦区财政局

青浦区教育局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青浦区医疗保障局

青浦区新城发展管理办公室

青浦区总工会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