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上海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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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青应急〔2020〕6号
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
2020.02.07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为切实做好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检查暨打击森林草原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情况通报》(国森防办发明电[2020]1号)及《上海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沪应急防火[2020]6号)文件的要求,请各部门、各街镇森林防灭火单位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加强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确实抓好落实以下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分工各负其责,要进一步加强组织指导协调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林业养护企业单位,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经营主体防灭火责任,明确各自职责。区林业管理部门要做实日常预防和早期处置工作,抓好森林防灭火宣传、火灾预警、灭火装备、灭火队伍等工作。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商务委、区气象局、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指导林业养护单位,森林公园、企业开展森林防灭火应急响应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普及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常识,提高林区附近民众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形成人人参与森林防火,构建群防群控森林防灭火的格局。杜绝各类违法动火行为发生,加强重要节点和重要活动期间的火源管控,严禁林地内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烧钱”、放孔明灯等行为。要加强对森林防火违法案件的查处,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三、加强森林火灾监测预警、救援设施装备和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要定期对各林业养护单位部门的森林灭火预警监测设施、灭火装备进行修护保养,发现装备老旧、损坏的要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完好可用。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商务委等部门要指导林业主体单位、各街镇养护护林单位管理好消防灭火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兼职救援队伍,定期进行实战操练,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以满足应对本区域突发森林火灾事件的处置需要。
四、要加强值班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按规定报送反馈火情火灾。重要节气和重大节日期间,实行火情零报告。即日起请各街镇、各林业管理单位于每日16时30分前,将本辖区当日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附件1:《上海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沪应急防火[2020]6号)
附件2:《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检查暨打击森林草原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情况通报》(国森防办发明电[2020]1号)
(联系人:区应急局灾害防治科程华;电话:9736080,传真:69736079;RTX:chenghuan)。
上海市青浦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0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