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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区域发展办关于印发《2023年青浦区区域发展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QZ100100020230005

主动公开

青区域〔2023〕4号

上海市青浦区区域发展办公室

2023.03.31

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3年青浦区区域发展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建议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青浦区区域发展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2023年青浦区区域发展办公室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根据青浦区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并更好地开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和青西协同发展的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2023年青浦区区域发展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工作如下:

       一、强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严格落实相关责任人职责。明确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职责和工作流程,由综合科牵头会同协调指导科、长三角中心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制发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审查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继续完善、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

      (二)做好集中规范公开和相关保障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其他专门法律法规要求公开各类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区区域发展办版块界面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政务信息根据实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强化政府公文分类和主题划分,突出本单位业务属性,确保分类准确、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便于查阅。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公开的投诉举报。

      (三)夯实政务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工作。严格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重点突出各领域相关政策和执行落实。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二、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和公众参与水平

      (一)优化政策解读、沟通和咨询。坚持政策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应解读、尽解读”。继续探索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对年内发布的政策文件开展决策草案解读。对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开展动态跟踪解读。对咨询、意见较为集中的内容,开展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合理确定解读渠道,综合选用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解读形式至少要3种以上。对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协调区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

      (二)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按要求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主动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积极配合青浦区政府做好本年度政府开放月活动,提前统筹部署,集中开展线下开放活动。活动现场要设置、显示“政府开放月”醒目标识,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

       三、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深入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情况信息公开。配合示范区执委会和区相关部门加大对示范区青浦片区“8+1+2”重点领域制度创新成果的公开,加强对示范区青浦片区“一厅一片”重点区域和互联互通、生态环保、产业创新、公共服务重点领域的重大项目的跟踪,加大示范区四周年重大活动轮值青浦的宣传推介。

      (二)推进财税和审计信息公开。规范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覆盖范围扩大至部门下属单位。部门下属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及时、形式规范、内容完整,公开情况纳入财政信息公开考核范围。凡是审计机关对外主动公告单项审计结果中披露的问题,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整改情况,并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公示。

      (三)做好其他信息公开。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针对本区出台相关政策等,适当加大宣传和传播力度。针对热点敏感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真实声音消除疑虑猜测,以官方回应速度跑赢谣言传播速度。

       四、强化工作监督保障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主要领导要亲自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年内至少专门听取1次工作汇报。区区域发展办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相关工作经费,确保政策宣传解读、平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单位内部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抓好人员梯度建设,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备案。组织开展政务公开通识培训。

      (三)抓好工作落实。对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要做好分解,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适时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自查自纠,对未完成的督促相关工作人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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