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关于张马村叶庆元户建房的请示
QF090400020230002
主动公开
青朱府〔2023〕30号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3.08.25
青浦区农民建房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16号令)和《上海市青浦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青府规发〔2019〕4号)等文件精神,对本镇张马村叶庆元户的新建房屋申请,已初审通过,现同意上报张马村叶庆元户的新建房屋申请。
根据相关规划和本镇的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方案,以上农户宅基地均符合规划导向。为依法合规、稳妥有序地开展好我镇的农民建房工作,我镇承诺后续建设过程中将实施全程监管,确保按图施工,严格杜绝超面积、超范围、超高度等违法建设行为,引导农户建设符合规范、结构合理、宜居美观的农村住宅,充分展现我镇农村新风貌。
特此请示。
附件:2023年朱家角镇农村个人建房用地会审汇总表
(叶庆元)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