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练塘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QF139900020240007
主动公开
练府〔2024〕12号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人民政府
2024.03.08
镇消防委各成员单位、各居委会:
现将《练塘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青浦区练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练塘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4年2月23日4时39分,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发生火灾,已造成15人死亡,另有44人在院接受治疗。经初步分析,火灾为高层住宅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关于深化本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沪消〔2021〕200号),切实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深入推进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和城市运行安全,现就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排查整治。各相关职能部门、居委会、物业单位,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以下简称“停放充电场所”)排查,摸清与住宅建筑连通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底数。重点核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是否与门厅、走道、楼梯等建筑公共部位直接连通,是否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是否配有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是否落实视频监控等情况,并逐一建立底数台账。针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问题,要同步开展隐患整治。对停放充电场所与建筑公共区域、安全出口防火分隔不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规范要求完善防火分隔设施,防止火势烟气蔓延;对停放充电场所消防设施故障的,要立即整改修复,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对尚未加装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的,要增配报警、喷淋、监控系统,停放充电场所建筑消防安全等级不足的,编制改造提升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大日常管理和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劝阻违规停放、飞线充电、上楼充电等行为;拒不整改的,依法报送公安、城管部门进行查处。
二、推进住宅建筑特殊结构排查整治。各相关职能部门、居委会、物业单位,对住宅建筑采用上下贯通采光井、“凹”型结构、架空层等特殊结构开展排查,摸清住宅建筑特殊结构底数,并对建筑类型和部位进行逐一登记。对排查时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开展“四个清除”行动:清除采光井、天井、连廊、楼梯间内可燃物;清除楼道搭设隔板、私设栅栏、锁闭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清除围闭天井、将通风井变成内井,封闭连廊、将外连廊变成内走廊等擅自改变建筑结构等违规工程;清除占道堆物、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遮挡停用消防设施等风险隐患。建立基层常态监管工作机制,督促物业单位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在防火门正反两侧张贴“常闭式防火门、严禁常开”的提示,打通小区“生命通道”,清空消防救援登高场地,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三、加强对典型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各相关部门、各居委会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切实打击和震慑一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人员,形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群防群治的氛围。对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突出,违章搭建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区域,要集中力量组织专项清理。公安、城管部门要加大办案、处罚力度,依法查处在高层住宅、人员密集场所等场所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违规搭建、封闭、占用公共部位等违法行为。城建中心、公安等部门要指导督促各物业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和消防安全管理,对工作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单位,组织进行约谈,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步纳入信用监管。各相关部门、各居委会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要组织召开现场警示会,讲清违法行为,讲清法律风险,讲清社会危害。对构成失火罪、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要做好行刑衔接,强化事故追责。
四、强化火灾案例宣传和警示教育。在“九小场所”、居民小区和宿舍、公寓等场所广泛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宣传海报。要开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提升市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引导居民主动开展“三清三关”活动(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各部门、各居委会要发挥各自资源优势,高频次、全覆盖宣传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通过典型火灾案例宣传,提升公众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意识,努力促成全社会共防共治的共识。
各相关部门、各居委会要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结合当前开展的全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扎实推进此项整治任务,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区域的工作举措,确保底数清晰、隐患整改彻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周报内容。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