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报告
QA130100020220117
主动公开
青府发〔2022〕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2.11.15
生态环境部:
根据贵部《“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和上海市《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我区认真研究,决定于“十四五”期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提升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目前《青浦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背景与过程
“十四五”期间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生动实践,也是青浦区全力建设“高颜值、最江南、创新核、温暖家”现代化枢纽门户的内在要求。
青浦区人民政府2022年1月向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开展“无废城市”建设,2022年2月向生态环境部上报“无废城市”建设申报书。2022年4月,青浦区列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的“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与此同时,青浦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启动《青浦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在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区生态环境局对区内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回收、利用、处置情况开展全面调研,在基本摸清底数并形成《实施方案》初稿后,通过交流座谈、走访典型企业等方式,进一步分析问题差距、充分挖掘我区固体废物管理特色、总结工作经验,同时积极对接市生态环境局、市固化中心等部门,不断完善形成具有青浦特色的“无废城市”建设“四张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在经过两轮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及专家函审、公众参与、征询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建议、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2022年10月28日,青浦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青浦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二、建设目标和指标体系
近年来,青浦区始终贯彻优先源头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全过程无害化原则,从固体废物产生、收运、处置利用各环节入手,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保障能力。
建设目标:通过“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深入细化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加大固体废物领域管控力度,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持续提升区内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变废为宝”,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为全国“无废城市”建设提供青浦经验,作出青浦贡献。在“无废城市”(2021-2025年)建设期间,以固废齐抓共管、跨域协同共建,实现青浦区“生态产业融合共享,低碳经济聚集腾飞”,力争将青浦建设成为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绿色发展的无废示范城市。
指标体系:“十四五”期间,青浦区系统谋划,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一体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碳达峰行动、“无废城市”建设,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原则,结合青浦承担的重大国家战略和青浦发展规划、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固废管理基础等区域特点,制定符合青浦发展模式和固废管理模式的目标、任务、项目、责任“四张清单”。其中,目标清单涵盖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保障能力、群众获得感5个方面,共设置62项“无废城市”建设指标,包括必选指标23项、可选指标25项、自选指标14项,自选指标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快递物流行业、进博会等方面设置,充分体现青浦发展特色、产业特点;任务清单包含了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57项工作任务;项目清单包含了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集中收运、绿色低碳等45项工程;最后汇总形成了涉及19个职能部门、合计102项建设任务和项目的部门责任清单。
三、主要建设任务
顶层设计方面,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全面统筹、一体化推进“两山基地”、“无废城市”等各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探索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探索跨域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共享互补,推动示范区“无废城市”共建。农业固废方面,推行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包括农业示范镇、“三水融合”立体农业示范片区等;实施标准化生产,探索和拓宽农业废弃物利用途径,提升农业废物绿色能级。绿色低碳方面,以减废低碳为目标,构建青东现代服务业-青中“硬核”产业-青西“蓝色珠链”的“一城两翼”产业布局。依托青浦物流产业聚集区的区域特色,大力推进绿色快递包装应用。推动区内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项目建设。工业固废方面,持续完善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持续完善医疗废物分类和应急收运处置体系,探索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资源化利用新途径,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生活垃圾方面,提高源头垃圾分类实效,完善“两网融合”回收体系,推湿垃圾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发挥废玻璃回收利用龙头企业行业引领作用,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建筑垃圾方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全面建成50万吨/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加强行业综合监管,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完善建筑渣土消纳体系。数字监管方面,抓牢长三角数字干线发展机遇,加快固废治理线上线下有机融合,持续提升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固废“一张网”建设。“无废”细胞方面,推动低碳示范区建设,厚植“无废文化”,推进“无废城市细胞”“无废进博”“无废示范基地”等建设,营造浓厚“无废”氛围,筑牢青浦绿色基底。
四、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坚持规划引领,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根据《实施方案》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情况,对标对表找差距,倒排行程表、作战图,部署“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与吴江、嘉善携手,探讨示范区无废共建协商机制,加强长三角区域固废联防联治。加快研究“无废工厂”“无废古镇”等“无废细胞”创建实施方案,2023年启动“无废细胞”创建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建设任务取得成效。成立青浦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及若干个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强化组织保障,抓好整体推进。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落地见效。围绕拟定的目标、任务、项目、责任“四张清单”,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在建设过程中补短板、拉长板,全面提升固废污染防治水平。定期做好跟踪评估,挖掘“无废”青浦特色和亮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模式。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全民“无废”浓厚氛围。依托“进口博览会”“水乡客厅”“江南古镇”等青浦特有“流量”,加大“无废文化”宣传教育力度,打造一批无废示范基地、无废教育基地等“无废城市”宣传名片。推动“无废城市”走进工厂、社区、校园、乡村等,向全社会推广“无废”理念。充分依托新闻媒体宣传平台,引导公众增强绿色环保社会责任感,逐步转变绿色生活方式,形成全民积极投入、踊跃参与的浓厚氛围。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