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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浦区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区(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QA130100020230045

主动公开

青府办发〔2023〕18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3.04.1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青浦区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区(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