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青浦区食品安全 “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QC6900000-2022-027
主动公开
青市监食协〔2022〕39号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7.14
各相关科室、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根据2月7日,市局印发的《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沪市监食协〔2022〕56号),区局对专项行动做了前期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5月21日,市局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沪市监食协〔2022〕168号)就专项行动提出了更高要求,现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保持高度警觉,立足于主动发现风险、及时消除隐患,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抓细抓实排查整治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坚决保障全域全年食品安全,努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重点
各相关科室、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要结合日常监管实际,科学选择工作切入点,聚焦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着重从以下方面排查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
(一)聚焦食品生产领域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覆盖面广的企业和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排查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标签标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
检查重点:
(1)是否按食品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相关食品;
(2)是否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
(3)是否建立并执行生产过程控制相关制度;
(4)是否开展产品出厂检验并做好记录;
(5)标签标识是否符合GB7718的规定,是否存在虚假标注的情况。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华新所、重固所、白鹤所、练塘所、金泽所、园区所、香花所、赵巷所、朱家角所、西虹桥所、徐泾所。配合部门:药检所。
(二)聚焦连锁销售企业、连锁餐饮企业,同步排查总部(总店)、配送中心、各门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检查重点:
(1)是否按核准的经营范围、项目品种从事经营活动;
(2)是否建立食品原料采购查验、信息追溯等制度;
(3)经营场所加工流程、设施设备是否改变;
(4)是否经营使用来源不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腐败变质、超保质期、违法添加等食品及食品原料;
(5)进口冷链食品是否符合“三专”“三证”“四不得”要求。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华新所、赵巷所、夏阳所、盈浦所、重固所、西虹桥所。
(三)聚焦网络订餐、生鲜配送等领域,线上线下同步排查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商家及线下门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检查重点:
(1)是否按核准的经营范围、项目品种从事经营活动;
(2)食品加工场所的操作台、脱排油烟机、冰箱、排风扇等设施、设备是否清洁;
(3)植物类、动物类、水产品类的食品原料是否分类分架存放;原料、半成品、成品是否分开存放;
(4)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是否规范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口罩等;
(5)外卖食品是否使用“食安封签”或密封盛放。
责任单位:夏阳所、盈浦所、赵巷所、徐泾所、朱家角所、练塘所、香花桥所。
(四)聚焦校园食品安全,排查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检查重点:
(1)经营场所加工流程、设施设备是否改变;
(2)是否经营使用来源不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腐败变质、超保质期、违法添加等食品及食品原料;
(3)是否违规制售凉菜、改刀菜等,食品加工过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4)校园食堂是否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
(5)校园周边是否有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是否经营销售“三无”、过期等食品,是否向未成年人售酒。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华新所、重固所、白鹤所、练塘所、金泽所、园区所。
(五)聚焦特殊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排查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检查重点:
(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开展食品安全隐患自查。
(2)是否设置特殊食品销售专柜(区)、提示牌等;
(3)是否设置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4)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是否混放;
(5)是否建立特殊食品信息追溯制度;
(6)是否有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功能。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徐泾所、朱家角所、白鹤所、金泽所、西虹桥所、香花桥所、园区所。
(六)结合地区实际,各市场所自行选取食品经营或食品生产各1块重点领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工作安排
“守查保”专项行动时间延长至2023年3月。具体工作按照下面4个步骤定期滚动进行。
(一)开展全面排查。要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执法办案、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渠道,实施全方位、多维度大排查,要织密网眼,抓大不放小。监督检查既要聚焦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还要覆盖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抽检监测要求覆盖各类食品品类和业态,确保全覆盖无盲区。
(二)建立台账管理。在全面排查本地区风险隐患的基础上,梳理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形成风险清单,建立工作落实台账,逐项列出问题形式、原因分析、处置措施、完成时限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进行风险会商。区局参照市局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风险会商,对市局通报的风险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结合提出的处置要求制定后续处置办法。区局综合风险会商和信息研判,将有关风险问题通报各所队,提出处置要求。各所队要结合工作实际,参照区局频次组织开展风险会商。
(四)及时完成整治。对已确认的各类问题,要循线深挖、严打彻查,坚决处置到位,确保风险可控、隐患消除。要举一反三,对同类问题进行延伸排查、集中整治,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患未然。对收到的市局通报函(见附件5),进行及时组织处置,按要求时限填写反馈单(见附件6),将核查处置结果情况报送区局,对照台账,逐项销号。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研究工作,采取召开调度会等形式加强对各区工作的督导,及时传达上级工作要求,通报工作进展和排查出的风险问题,进行统筹调度。各相关业务科室要比对往年工作数据分配重点领域,在后期专项行动工作中做好工作指导、进度推进等工作。各所队要落实监管责任,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人。各街镇食安办要落实属地责任,依托网格化、大联勤等行之有效的基层治理手段,进一步排查问题隐患,并牵头相关部门及时处置。
(二)把握线索渠道。各所队要结合日常食品抽检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记录,发现案源要及时立案调查。要及时接收并处置消保科、投诉举报中心分派的投诉举报件,积极关注相关舆情信息。线下举报要做好相关线索登记和证据留存,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
(三)坚持标本兼治。要抓牢本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的机会,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防止风险隐患反复。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积极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重点宣传风险排查整治实效,展示监管部门有力举措,通过“七进”宣传活动、发布线上新媒体内容等方式继续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模式,将宣传工作贯穿于专项行动全过程,努力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显示度和群众参与度,不断发挥社会共治力量。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所队要认真梳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数据信息等,积极报送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注意收集典型案例,报送至相关业务科室。各业务科室要结合职责分工及条线要求,及时梳理汇总各类报表;对所队上报的工作信息、典型案例等要择优报送。具体报送要求详见附件1。结合工作重点每月月底报送1篇信息,业务科室汇总择优后每月报2篇至食品安全协调科。
联系人:张晨皓
电 话:39258050
附件:1.专项行动工作相关材料报送要求表
2.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提纲
3.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情况统计表
4.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情况汇总表
5.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通报函
6.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改反馈单
7.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展情况表
8.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专项行动工作相关材料报送要求表
报送内容 | 对所队的报送要求 | 对相关业务科室的报送要求 | ||||
时间 | 数量 | 汇总科室 | 时间 | 数量 | 汇总科室 | |
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情况表(附件3) | 每月11日、26日前 | / | 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经营监管科 | 每月12日、27日前 | / | 食品安全协调科 |
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情况汇总表(附件4) | 每月11日、26日前 | / | 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经营监管科 | 每月12日、27日前 | / | 食品安全协调科 |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展情况表(附件7) | 每月11日、26日前 | / | 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经营监管科 | 每月12日、27日前 | / | 食品安全协调科 |
专项行动工作信息 | 每月20日前 | 1-2 | 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经营监管科 | 每月25日前 | 2 | 食品安全协调科 |
典型案例 | 方案结束前 | 1 | 执法稽查科 | 方案结束前 | 1 | 食品安全协调科 |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 方案结束前 | 1 | 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经营监管科、执法稽查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和监督管理科 | 方案结束前 | 1 | 食品安全协调科 |
专项行动联系人:食品生产监管科陶辉、食品经营监管科范佩英、食品安全协调科张晨皓、执法稽查科严静、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衣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顾程青、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科周碧泓
附件2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提纲
一、启动部署情况
收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来,本地区传达会议精神、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方案、部署专项整治等情况。
二、重点工作情况
专项行动工作启动以来,本地区开展的整治食品安全问题有关工作。
(一)生产企业领域
…
(五)其他自选重点领域
…
三、宣传工作情况
专项行动工作启动以来,本地区开展的宣传工作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围绕开展专项行动,计划后续开展的强化巩固工作。
附件3
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
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序号 | 风险隐患 | 处置情况 | 备注 | |||||
所属领域 | 发现渠道 | 情况说明 (100字以内) | 处置措施 | 预期成果 | 完成时限 | 工作进展 (100字以内) | ||
填表人:手机号: 填报时间:2022年 月 日
注:1.“所属领域”填写食品生产企业、连锁销售企业、连锁餐饮企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商家及线下门店、校园食堂和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特殊食品经营者以及各区自选的重点领域。
2.“发现渠道”填写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及其他。
3.“完成时限”应具体到日,如5月20日前。
4.“工作进展”填写处置进展情况、排除隐患的标志性成果等,表述简明扼要、数据详实。
附件4
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
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情况汇总表
所属领域 | 检查主体 (户次) | 风险隐患(个) | 处置情况(个) | |||||||
监督检查 发现 | 抽检监测 发现 | 案件查办 发现 | 投诉举报 发现 | 媒体曝光 发现 | 其他渠道 发现 | 总计 | 处置中 | 已完成 | ||
食品生产企业 | ||||||||||
连锁食品销售企业 总部(总店) | ||||||||||
连锁餐饮企业门店 | ||||||||||
网络平台提供者 | ||||||||||
入网商家及线下门店 | ||||||||||
校园食堂和供餐单位 | ||||||||||
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 | ||||||||||
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 ||||||||||
特殊食品经营者 | ||||||||||
…… | ||||||||||
总 计 |
填表人:手机号: 填报时间:2022年 月 日
注:如同一风险隐患有多个来源渠道或领域,只按一次统计。
附件5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通报函
沪市监食(协/生/经/特/检/×)〔202×〕 号
××区市场监管局:
通过×××××途径发现了你区的×××××问题(事件、线索),经分析研判,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请你局立即核查处置,并于××××年××月××日前填报反馈单,将核查处置结果情况报送市局“守查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如有异议,请及时沟通。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
市局“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
附件6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改反馈单
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盖章)
市局督促事项 | 来函文号: 督促事项:
| |||
承办部门 | 反馈期限 | 年 月 日 | ||
承 办 人 | 联系电话 | |||
办 理 情 况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
未办结 | 未办结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
| |||
预计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展情况表
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盖章)
一、基本情况 | ||||||||
辖区主体情况 (户数) | 生产 | 销售 | 餐饮 | 特殊食品 | 其他 | 总计 | ||
检查情况 (累计) | 检查户数 | 检查覆盖率 | 发现风险 问题数 | 完成 处置数 | 完成处置比例 | |||
二、风险排查情况 | ||||||||
所属领域 | 检查户次 | 风险类型 | 风险 问题数 | 所占 比例 | 处置情况(个数) | |||
处置中 | 已完成 | |||||||
生产环节 | 1. | |||||||
2. | ||||||||
3. | ||||||||
销售环节 | …… | |||||||
餐饮环节 | …… | |||||||
…… | …… | |||||||
三、风险研判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 | ||||||||
序号 | 风险隐患表现形式 | 原因分析 | 处置措施 | 涉及的主要企业 | ||||
1 | ||||||||
2 | ||||||||
3 | ||||||||
4 | ||||||||
日期: 年 月 日
注:填表说明
一、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1.辖区主体情况中特殊食品单独统计,在生产和经营环节中不再重复统计。对于既销售普通食品,又销售特殊食品的主体,纳入销售环节统计。“其他”一栏是指难以归类的其他主体,如网络平台等。
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纳入生产环节,食品摊贩纳入经营环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纳入餐饮服务环节。
3.检查情况填写自年初“守查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累计情况。对于需要立案查处的问题,结案后认定为完成处置。
4.检查情况中填写检查户数而非户次,累计一栏填写“守查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检查情况,检查覆盖率仅需填写总体覆盖情况。
二、第二部分(风险排查情况)
1.风险排查情况填写填表之日前的两周内的情况。风险类型请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市监食生发〔2022〕18号)填写,采用“检查项目+检查内容”的表述方式。检查内容可以使用检查要点中的原话,或者对同一检查项目存在的风险问题进行归纳凝炼表达。每个领域列出排名前三的问题。表格空间不够填写的,可增加附页。
2.“所占比例”是指风险问题数占所在环节风险问题总数的比例。
3.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等主体的监督检查,各区可参照监督检查要点表对风险类型进行归类描述。
三、第三部分(风险研判情况)
1.本部分填写基于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等信息进行风险会商后得出的风险隐患,可以是某一品种、某一环节、某一领域存在的某种风险问题,不限于检查要点表。
2.涉及的主要企业需要填写企业具体名称,不需要全部点出。可以根据风险研判,选择隐患问题大的重点企业列明。
3.要结合年初“守查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风险隐患排查的情况进行风险研判,填报本部分数据。
4.风险研判情况是填写填表之日前的两周内风险会商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重要风险问题的动态清单。如较前两周无新增的,则勾选无变化。
四、其它事项
1.可以根据监管实际建立工作台账。风险清单需要包括问题形式、原因分析、处置措施、完成时限等要素,具体可以参考本表第三部分进行表述。
2.基本情况和风险排查情况中的信息是指监督检查情况,不包括抽检监测数。
附件8
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
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毅荣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沈志刚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蒋琪青 区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科科长
吴佳敏 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
赵建新 区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郑 炯 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科科长
范亚娜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
吴璐璐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杜晓峰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协调科,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指导、跟踪推进、督导检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