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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固镇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QE8315000-2022-01

主动公开

重府〔2022〕10号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

2022.08.29


重固镇人民政府

关于立即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今年以来,全国城镇燃气事故多发频发,燃气安全形势严峻,事故呈现总量上升,较大事故明显抬头,部分地区多发频发的特点。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今年以来针对燃气安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和龚正市长在上海市贯彻落实会议上的要求,系统整治燃气安全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燃气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结合《青浦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我镇制定了《重固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见附件1),即日起,全镇立即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增强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当前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狠抓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责任落实。

二、组织领导

(一)设立重固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

成立重固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建设工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城运中心、规建办、应急办、城建中心、派出所、市场所、城管中队、各村居主要领导担任。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建办。

(二)工作职责

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制定推动落实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督查检查、传达要求、汇总上报情况等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城运中心:负责对使用燃气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联合检查。负责联合村居对集中街面上(包括农贸市场)具备通管道天然气条件的餐饮等场所进行排查上报。

规建办:负责沟通对接区建管委,上报排摸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等场所符合改造成管道天然气的条件,上报排摸的各村居范围内不具备通管道天然气条件的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信息,汇总上报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联动切断阀实施计划。

市场所:配合对使用燃气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联合检查。配合供气企业排查使用未带自闭功能减压阀、金属包覆连接管、卡箍和未带熄火保护装置灶具的餐饮经营场所,并要求整改;配合对集中街面上(包括农贸市场)具备通管道天然气条件的餐饮等场所进行排查。

城建中心:配合城镇范围内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的联合检查。

各村居:落实属地责任,做好对燃气用户的宣传引导工作。对燃气、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督促瓶装液化气用户端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农民自建房(出租)房东的安全主体责任和租户的安全居住责任,可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严格控制农民自建房(出租)瓶装液化石油气数量。属地居委要加强日常物业管理,严禁高层、电梯房和已通天然气的小区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负责排摸梳理属地范围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等场所符合改造成管道天然气条件的;负责排摸梳理属地范围内不具备通管道天然气条件的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信息,制订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联动切断阀实施计划。

派出所:对排查出的隐患,有违法行为的,进行执法查处。

城管中队:对排查出的隐患,有违法行为需处置的,进行执法查处。

应急办:负责对燃气突发事故进行应急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部门、各村居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方案落实方案,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切实通过整治工作解决一批燃气隐患问题。加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城运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各成员单位协同推动工作落实,严格问效问责。

(二)科学精准施策,主动创新制度。准确排摸燃气风险隐患底数,找准根本原因,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个性化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一险一策”限时整改、闭环管理。用好城市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优势,加快建设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推广使用智能燃气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持续推进燃气管理数字化转型,不断增强风险隐患的发现能力和违法行为的惩戒。

(三)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规建办配合区建管委督促企业做好燃气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企业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责任,建立24小时燃气应急处置队伍配备相应的专业施工设备,定期开展燃气事故处置应急演练。应急联动中心负责对燃气突发事故进行应急处置。

(四)定期梳理信息,加强工作总结。各村居负责做好日常信息汇总上报,分别于2022年2月18日、4月18日、6月18日、8月18日之前将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上报城运中心。

附件:1、重固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2、重固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统计表

重固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8日

附件1

重固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1)9号)文件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以来针对燃气安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系统整治燃气安全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燃气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结合《青浦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严厉整治燃气有关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

配合区建管委对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工程施工企业、燃气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尤其是突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大力整顿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现场管理混乱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缺失或失效、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三违”行为突出等问题。

(二)严厉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领域突出问题。

各村居要按照属地安全管理原则,把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一网统管”体系,对已通天然气的小区不准使用液化气,特别是有电梯的小区及高层严禁使用液化气;组建社区安全用气宣传排查队伍,开展逐户清查,对辖区内的液化气用户进行信息比对、登记;严厉查处“涉气”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重固镇液化气长效管控机制、源头治理管理长效机制;做好对燃气用户的宣传引导工作,引导用户到正规液化气站点订气用气,协助燃气经营企业做好用户的入户安检及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确保本镇城市安全管理工作的安全可控。

查用户合同、用户卡;2、查液化气钢瓶标签号是否对应用户卡上登记号;3、查液化气企业安检单情况核对用气场所安全隐患情况(包括企业安检人员是否落实安检);4、查沿街巡查液化气钢瓶配送情况(目前由危险品车辆和电瓶车送气上门,查送气工上岗证、配送单,如遇到用户自提应核对用户卡与钢瓶号,并引导用户通过企业统一配送电话订气);5、落实房东安全主体责任和租户的安全居住责任,在做好自身安全隐患整改的前提下,禁止租赁用户违规用气,督促租户安全隐患整改,对使用非标减压阀、非标橡胶管和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灶具的情况必须整改;一旦发现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的,由房东第一时间予以清退;对存在非法储存和非法经营嫌疑的,报至城运中心,由城运中心上报至派出所、区建管委进行调查和处置。

(三)严厉整治不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联动切断阀等问题。

1、城运中心、属地村居要对使用燃气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联合检查,重点排查整治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联动切断阀,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问题隐患,对存在隐患的要督促限期整改。(表1)

2、对于集中街面上(包括农贸市场)具备通管道天然气条件的,属地村居报至规建办,由规建办上报区建管委研究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等场所改造成管道天然气的方案并落实推进实施。(表2)

3、对于各村居范围内不具备通管道天然气条件的,由各村居梳理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信息,编制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联动切断阀实施计划报规建办,逐步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联动切断阀。(表3)

(四)严厉整治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流于形式问题。

1、属地村居按照属地安全管理原则,督促瓶装液化气用户端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求用户使用上海市正规站点钢瓶,发现外省市钢瓶予以劝退,要求用户使用合格减压阀、连接管、卡箍和带熄火保护装置灶具。属地村居落实农民自建房(出租)房东的安全主体责任和租户的安全居住责任,可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严格控制农民自建房(出租)瓶装液化石油气数量;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和燃气公司做好瓶装液化石油气免费配送、免费入户安检、安全用气和安全隐患强制整改宣传工作;对送气服务人员在送气服务过程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2、属地居委要加强日常物业管理,严禁高层、电梯房和已通天然气的小区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3、各村居排查的用户端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于每月20日填报表4报给规建办。

(五)严厉整治燃气经营企业应急预案不落实问题。

配合区建管委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应急能力建设的监督检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未按要求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和抢修人员、未进行应急处置安全培训教育、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未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应急装备物资配备和维修保养不到位等问题隐患。

二、进度安排

从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12月)。召开重固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摸底(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组织开展本地区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楚本地区燃气总体情况、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及房东责任主体整改,并上报至区建管委。

(三)整治攻坚(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系统治理、整体推进,配合区建管委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年7月至8月)。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固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村居要深刻认识做好本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定期听取情况汇报,推动建立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

(二)加强督导考核。要加强重点督办,对整改难度大的重点问题上报区建管委,明确责任和时限。要加强督导问责,适时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将燃气安全专项责任措施落实。

表1:

重固镇餐饮等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联动切断阀排查表

说明:请各村居于每月20日前,将安全检查、整改情况报城运中心。

表2:重固镇餐饮等场所改造成管道天然气

说明:请各村居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改造计划报规建办。

表3:重固镇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等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联动切断阀

说明:请各村居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改造计划报规建办。

表4:重固镇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惠整改汇总表

说明:请各村居于每月20日前,将安全检查、整改情况报城运中心。

附件2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统计表

重固镇填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