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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统计局关于开展“先领”行动创建模范机关的实施方案

QC5201000-2022-004

主动公开

青统〔2022〕5号

上海市青浦区统计局

2022.08.20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级机关党工委《关于开展“先领”行动 创建模范机关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青浦区关于服务国家战略,开展“先领”行动,推进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浦区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服务国家战略“先领”行动方案》工作部署,根据《青浦区区级机关模范机关创建任务清单》,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带头践行“三个表率”、打造“五个过硬”为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把统计局机关党支部建设成为“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切实做到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为青浦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枢纽门户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突出统计局党支部政治属性,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工作全过程和统计事业发展各方面,切实发挥机关党建“风向标”作用,努力建设走在前、作表率模范机关。

(一)坚持强政治、带头抓落实,努力创建模范政治机关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以是否符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开展统计工作、研判经济形势的基本遵循和标尺,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切实把“两个维护”贯穿到统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落实到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落实到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学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带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规定,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

3.从严从实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全面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开展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及干部考评内容,推动机关党建与统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二)坚持强思想、带头学理论,努力创建模范学习机关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思想。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抓好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传达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苦功夫。局党组率先垂范,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示范、青年理论学习为重点,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学习教育活动,推动理论学习入耳入脑入心,真正实现认知、认同、践行三者统一,发挥领学促学作用。

2.坚持不懈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宣传教育成果。在“学”上打牢基础、在“思”上下足功夫、在“践”上攻坚克难、在“悟”上融会贯通、在“实”上推动转化,建立健全学思践悟一体推进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进一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把学习教育成效切实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效。依托红色资源,聚焦清明节、“七一”建党节、十一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开展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

3.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机关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研判,切实把握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有效加以引导,把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抓在日常,落实在经常。关心爱护干部身心健康,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友爱、文明和谐的机关氛围。

(三)坚持强组织、带头严纪律,努力创建模范勤政机关

1.持续推进党建建设。围绕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五个基本,夯实党建基础;实行组织联动、示范联创、活动联办、宣传联推、工作联促“五项机制”,形成机关党建合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跟进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党组织书记与基层党建建立联系,共同开展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

2.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签订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服务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带好管好机关作风”工作机制,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进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常态化,强化“八小时以外”监督,开展经常性约谈提醒,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管理。

3.从严执行制度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组织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制度。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每半年开展一次总结工作,查找问题、制定计划,确保党的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四)坚持强作风、带头勇担当,努力创建模范服务机关

1.开展堡垒强基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机构改革,全面优化设置局机关党支部和退休党小组。持续深入抓好局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同时做好党员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切实落实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开展一次“聚党心、送温暖”活动。

2.开展头雁培育行动。依托区委培训班次,采取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方式,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参加业务提升培训,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党务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开展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促进机关党建工作落实。

3.开展党员先锋行动。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党员工作。探索党员管理模式,不断创新党员教育方式。组织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激励广大党员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五)坚持强队伍、带头当标兵,努力创建模范执行机关

1.在推动示范区、虹桥商务区和新城建设等重大战略中发挥作用。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本部门职责任务,推动形成立即办、马上办的工作氛围,全面提升机关干部执行力。坚持抓好党建促业务,推动示范区、虹桥商务区和新城建设等重大战略,发挥统计服务作用,做到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适应机关党建新形势新任务,针对统计工作特点和干部队伍实际,切实找准结合点,创新理念思路,改进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党建促进作用。

2.在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服务保障进口博览会中发挥作用。落实部门负责片区工作机制,抓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文明宣传、环境卫生清洁、政策宣传、疫情防控、保障进博服务等活动,确保在职党员每年参与志愿服务。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普法教育、城市治理、扫黑除恶等工作中“当先锋、走前头、作表率”。

三、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和局党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创建模范机关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层层抓好落实,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创建,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2.认真落实责任。局党组和局党支部要对标对表创建模范机关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结合实际、细化措施,使创建过程成为提升党建质量、推动事业发展的过程。

3.注重典型示范。局党组和局党支部要注重培育、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争做先进、争做模范。要通过建立联系点、开展党员承诺践诺等方式,以点带面、引领推动、整体推进。

4.强化活动宣传。要通过各种渠道,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激发广大党员的创建热情,要充分利用工作微信群、宣传栏等载体,积极展示创建成果,及时宣传典型经验,促使创建活动深入推进。

上海市青浦区统计局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