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QC5301000-2021-001
主动公开
青统〔2021〕1号
上海市青浦区统计局
2021.05.19
青浦区统计局文件
青统〔2021〕1号
青浦区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上海市统计局:
根据上海统计局《召开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动员部署会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督察上海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的通知》(国统字〔2021〕33号)和《中共上海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上海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沪统党字〔2021〕18号)精神,切实抓好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督察整改取得实效,区统计局扎实推进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青浦区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区统计局高度重视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参加市局于4月30日召开的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后,及时向区分管领导汇报,局领导班子即于5月10日召开党组第14次班子会,研究部署国家督察整改落实工作,并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以此次统计督察为契机,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整改要求态度坚决逐项逐条细化整改,举一反三实事求是整改,标本兼治压实责任整改,推进青浦区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
(二)认真组织,积极传达
根据督察整改要求,区统计局于5月14日组织区统计联系会议暨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布置会议,此会议由副区长彭一浩同志牵头。区统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区委办、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纪监委、区司法局、区政务办、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分管领导;各镇、街道分管领导;青浦工业园区、新城公司、西虹桥公司、青发集团分管领导共30余人参加会议。
区统计局局长陆冬云通报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情况,传达市委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精神,结合青浦区实际,逐条对照督察反馈问题,下发区统计局制定的青浦区整改措施清单,部署青浦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副区长彭一浩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统计督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提高站位,把统计督察整改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要深化认识,把统计督察整改作为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二是全面确保统计督察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要明确方向,严格按照整改任务清单开展工作;要精准整改,把主要精力放在重点任务上。三是建立有效机制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要强化协作,按照分工积极配合推进;要建立机制,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整改。牢牢把握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按照统一部署,以扎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加强谋划,逐项整改
针对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14项问题,区统计局逐项对照督察整改方案,研究制定《青浦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清单内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的和整改措施进一步细化。5月10日党组第14次班子会讨论有关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措施内容。为确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落实到位,向各委办局、街镇、区级公司等发送征求意见通知,完善整改方案,要求各单位认真研究、逐项对照、找出问题、抓紧落实。
(四)深化举措,推进防惩机制建设
坚持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的登记上报工作。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压实各级统计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标本兼治,深刻反思统计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加强分析研判,找准防惩统计造假关键点,持之以恒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研究制定《上海市青浦区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审议稿)》。区统计局围绕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内容之一,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极端危害性和顽固性的认识,强化应统尽统意识,增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统计工作“一盘棋”理念,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使防范和整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得到全面压紧压实。区统计局于5月12日制定完成《上海市青浦区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审议稿)》初稿。
(五)深入学习,深刻领会
区统计局自5月12日收到上海市统计局印发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知识读本》后,向区统计局全体人员发放读本。要求所有人员立即开展自学任务,通过每天学一点、七天悟一点,层层递进。5月14日《区统计联系会议暨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布置会议》下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知识读本》,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统计法治意识,知晓统计法律底线,树牢依法统计理念,推动统计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进一步明确统计工作真实准确的本质要求,牢固树立从上到下、自始至终防范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意识;组织各单位干部加强对近年来有关统计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危害性的认识。
5月份,区统计局组织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分三批参加市局召开的督查整改普法培训班,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惩统计造假重要文件精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等,旨在增加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
(六)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组织全区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季活动。
一是狠抓统计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维护,及时更新名录库有关单位信息。召开本区名录库管理工作及操作系统业务培训会,各街镇、区级公司统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市局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并就名录库系统的操作流程进行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二是做好企业催报审核,加强统计数据分析。针对各专业的月报、季报工作,各级统计人员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工作,关联审核、重点审核、汇总审核,确保基层数据的准确性;后期做好数据汇总,发挥统计服务功能;深入分析各专业各行业统计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开展规上工业企业执法检查。5月6日、7日,区统计局对区域内产值较大的重点工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主要涉及青浦工业园区、华新和徐泾三地区。通过查阅企业相关财务报表,台账、发票等原始凭证,结合询问交流和账表对比的方式,对企业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详细地检查,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对部分有问题企业要求回访跟进,落实整改。同时,向检查对象发放统计法制宣传资料,扩大依法统计的影响力,提高企业上报数据的自觉性和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度,以巩固统计执法成果。
四是建立健全定期召开统计工作的联席会议。为不断提高各单位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度,加强对统计工作的关心和指导。4月29日区统计区召开由发改委、经委、商务委、科委、建管委、税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房管局、统计局共10个部门出席的一季度联席会议。会议通报青浦区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对区内关注项目的入库纳统遇到的问题和各部门间数据衔接进行沟通,形成定期交流机制,为应统尽统打好坚定的基础。
(七)充实统计力量,加强基层保障
一是充实区统计力量。一直以来,统计力量薄弱困扰着统计事业的发展,2020年国家统计督察亦指出全市统计基层力量薄弱。针对这一问题,经过市区两级共同努力,于2021年初经青浦区委区府同意区统计局增加两个事业编制,由原来的14人增加至16人,有效落实督察整改,充实我区统计力量。
二是呼吁基层落实整改。自3月份开始,区统计局列出计划安排表,由局领导班子带领各科室调研走访全区8镇3街道5家区级公司,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调研。目的为了全面了解各镇、街道、区级公司的统计工作运转基本情况,把脉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讨论统计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研究统计方法制度,征询对全区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夯实基础力量,呼吁基层单位增加统计人员,充实统计队伍。
(八)加强普法宣传,扩大影响力
区统计局长期结合统计年定报会议、专题培训会等完成全区“四上”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培训;通过“青浦统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对企业进行线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普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利用统计执法检查、企业调研走访对企业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九)推进统计创新,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系统推进,不断推动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创新,落实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等重要改革任务,努力在高质量发展、青浦新城、虹桥商务区和长三角一体化等领域取得突破;二是突出重点,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惩治力度,加大重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工作力度;三是强化培训,进一步推进统计法治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法治人员素质。
(十)清理纠正违法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区统计局长期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重点是把统计机构作为目标完成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全面清理非法统计报表制度和非法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全面纠正违规提供单位统计调查对象身份资料的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区统计局对照督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将进一步做好国家督察整改落实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二是继续加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建设;三是继续加大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力度;四是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在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区级公司、全区统计系统6月底前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在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方面,积极推动将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并逐步建立常态化机制;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方面,建立健全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规范统计方法、统计标准,进一步严格数据审核工作,全面开展统计质量季活动,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在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方面,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青浦统计”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企业调研、执法检查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宣传;在统计人员培训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和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培训,重点提高统计人员的理论水平、守法意识和统计能力;在统计资料保管方面,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中统计资料管理和保存相关规定,依法管理统计资料,切实保障统计调查对象的权益,建立健全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统计数据定密解密和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上海市青浦区统计局
2021年5月19日
青浦区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