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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同意成立 “上海青浦同城文创艺术中心”的批复

QB730200020240045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4〕107号

2024.10.12

上海青浦同城文创艺术中心:

  关于成立“上海青浦同城文创艺术中心”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国务院文化和旅游部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要求,经审查,符合具体规定,同意成立“上海青浦同城文创艺术中心”,由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