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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2022-06-01

根据《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菁鹰”培养项目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过排摸和组织推荐,共遴选出5名培训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1日—6月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持有异议的,可向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王华君 59851112、诸明健 59859808

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菁鹰”培养项目培养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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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