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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动卫) 2022-10-25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161182122022004

上海领升实业有限公司接收未经指定道口检查签章运入本市的动物产品案

上海领升实业有限公司

91310118593102503Q

夏建国

当事人于2022年6月8日在位于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新胜路399号的上海领升实业有限公司内接收了一批动物产品。这批猪分割肉所附的由河南省正阳县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于2022年6月7日签发的编号为4117195779《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上的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一栏内无本市指定市境道口的检查签章内容。这批28000千克的猪分割肉含税货值金额49200元。


《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接收未经指定道口检查签章运入本市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接收单位或者个人予以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人民币20000元。

履行期限:2021.9.8

上海市青浦区 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