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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农资) 2022-10-25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沪青农(农药)罚〔2022〕6号

关于上海一丰农业专业合作社不执行农药使用记录制度案

上海一丰农业专业合作社

93310118580573437F

张炳泉

2022年2月10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在查阅当事人的生产种植档案发现存在漏记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2022年8月4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因监督抽样的豇豆农残超标进行询问时,发现涉案农药的使用没有记录,当事人依旧存在不执行农药使用记录制度的行为。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罚款人民币20000元。

 

履行期限:2022.11.7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