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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兽药) 2022-12-19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沪青农(兽药)罚〔2022〕1号

 

上海龙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劣兽药案

 

上海龙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1310118MA1JNX1C6C

 

杨胜梅

 

当事人经营的兽药“龙胆酊”[生产企业:德州京信药业有限公司,批号:20211007,包装规格:500ml/瓶]经上海市兽药饲料检测所检验,检验项目“[检查]总固体”不符合规定。

该批兽药库存54瓶,销售所得630.00元,货值金额1197.00元。

 

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经营,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没收库存的劣兽药“龙胆酊”54瓶;

2、没收违法所得630.00元;

3、处劣兽药货值金额2倍计2394.00元的罚款。

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0日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