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23-09-18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沪青农(农产品)罚〔2023〕3号 | 关于上海史进农业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 上海史进农业专业合作社 | 93310118585209589W | 史进 | 当事人生产、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GB2763-2021)的芥蓝。 |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规定 |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00元; 二、罚款人民币55000元。 履行期限:2023.9.30 |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