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青浦区农作物生产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青浦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青浦区绿肥养地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3-11-13
为做好种植业条线生产政策优化调整,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5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绿色生产补贴专项有关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6号),结合本区实际,我委会同财政草拟了《青浦区农作物生产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青浦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青浦区绿肥养地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或个人可在11月13日—11月24日期间通过电子邮箱提出宝贵意见。
电子邮箱:qingpusanno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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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青浦区农作物生产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青浦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青浦区绿肥养地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
青浦区农作物生产补贴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5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绿色生产补贴专项有关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6号),结合本区实际,在前一轮农作物生产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与完善相关政策,现形成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
支持对象为在本区范围内从事水稻、蔬菜生产的种植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从事水稻、蔬菜生产服务的组织。
二、补贴方式
除水稻和蔬菜农药、水稻良种补贴实行物化补贴外,其他补贴实行现金补贴方式。现金补贴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物化补贴如涉及政府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街镇定点供应。
三、补贴标准
(一)水稻生产补贴
1.水稻种植补贴。补贴标准为450元/亩,由市、区补贴资金统筹安排。
2.机插秧和机直播补贴。机插秧150元/亩,机直播补贴50元/亩,其中街镇(农业园区)分别配套45元/亩和15元/亩,其余由市、区补贴资金统筹安排。
3.同步侧深施肥补贴。标准为25元/亩,由市、区补贴资金统筹安排。
4.水稻良种补贴。对所有水稻生产主体发放水稻良种,其中常规稻36元/亩,杂交稻60元/亩(不足部分农户自筹)。
5.水稻病虫害防治药剂补贴。对所有水稻生产主体免费统一供应病虫害防治药剂,街镇(农业园区)配套30元/亩,其余由市、区补贴资金统筹安排。实物补贴农药由区供销社统一配送结算。如遇水稻重大病虫害大发生,增加补贴农药的相关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二)蔬菜生产补贴
1.蔬菜上网补贴。纳入本市农业生产作业信息直报体系、实施生产过程电子化管理的10亩以上规模的生产经营主体,绿叶菜上网补贴120元/亩次,全年补贴上限为5个亩次,其中夏季绿叶菜上市(6月1日-9月30日)2亩次及以上,冬季绿叶菜上市(12月1日-3月31日)2亩次及以上。绿叶菜和其他蔬菜轮作的合并计算,最高上限为5个亩次。其他蔬菜上网补贴50元/亩次,全年补贴上限为1个亩次。多年生蔬菜按照1个亩次计算。
2.蔬菜农药补贴。按150元/亩标准实行物化补贴,农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采购配送单位,按实结算,其中农户自筹60元/亩,其余由市、区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3.“夏淡”绿叶菜专用肥补贴。按40元/亩标准实行物化补贴,市、区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三)绿色生产机械化补贴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根据市级文件另行明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补贴数据核查。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应认真组织补贴资金申报、资格审核、核查公示等工作,补贴对象在申报过程中出现1次不实信息的,对其提出警告;出现2次不实信息的,补贴资金扣减50%;出现3次不实信息的,取消其年度全部补贴资金。
2.加强补贴流程监管。本细则涉及补贴原则上由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审核后上报。实施方案、考核方案或其他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加强补贴政策宣传。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做好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提高生产积极性。
4.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0日。本实施细则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青浦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贴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保护耕地资源,有效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农民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在前一轮耕地质量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与完善相关政策,现形成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内容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贴,主要包括绿肥种植和保费补贴、冬前深翻补贴、有机肥补贴、专用配方肥、水稻缓释肥补贴、育秧基质补贴。
二、补贴对象
本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种植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
三、补贴标准
(一)绿肥种植和保费补贴:对秋冬期间种植绿肥(紫云英、蚕豆、观赏油菜等)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种植面积补贴75元/亩,全部为市级资金;绿肥种植保险保费补贴225元/亩,其中,区级补贴180元/亩、街镇(农业园区)配套45元/亩,根据绿肥种植质量由承保机构赔付至经营主体,保险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二)绿肥种子补贴:绿肥种子按红花草6斤/亩、青蚕豆15斤/亩、景观油菜1.5斤/亩实行统一免费供应,种子采购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采购种子金额根据当年度统一采购价格确定后按区、镇7:3负担。
(三)冬季深翻补贴:对秋冬期间开展深翻的农业经营主体,补贴200元/亩,其中,街镇(农业园区)配套15元/亩,其余由市、区补贴资金统筹安排。
(四)有机肥补贴: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用额度范围内的商品有机肥补贴250元/吨,生物有机肥补贴900元/吨,由市、区补贴资金统筹安排。
(五)专用配方肥补贴:使用专用配方肥补贴1000元/吨,由市、区补贴资金统筹安排。
(六)缓释肥补贴:使用缓释肥补贴1500元/吨,由市、区补贴资金统筹安排。
(七)育秧基质补贴:使用有资质的水稻育秧基质补贴20元/100升,由市、区补贴资金统筹安排。
四、工作要求
1.加强补贴数据核查。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应认真组织补贴资金申报、资格审核、核查公示等工作,补贴对象在申报过程中出现1次不实信息的,对其提出警告;出现2次不实信息的,补贴资金扣减50%;出现3次不实信息的,取消其年度全部补贴资金。
2.加强补贴流程监管。本细则涉及补贴原则上由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审核后上报。实施方案、考核方案或其他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加强补贴政策宣传。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做好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提高生产积极性。
4.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0日,其中有机肥、配方肥和缓释肥补贴自2023年4月7日起至印发之日参照实施。本实施细则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青浦区绿肥养地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业种植结构调整,鼓励农户种植绿肥,降低耕地使用强度,加强耕地地力养护,特制定青浦区绿肥养地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
一、保险对象
在本区范围内种植冬作绿肥(紫云英、蚕豆、观赏油菜等)的种植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
二、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农技部门的指导下,种植蚕豆、紫云英、观赏油菜等以培肥地力为主的冬作绿肥,且田间沟系配套完善。当被保险人种植的绿肥鲜草实际测得的产量达到保险约定产量以上,并且在4月30日前完成翻耕的,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方式承担给付责任。具体保险条款由保险公司制定。
三、保费和资金来源
根据《关于印发(青浦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对秋冬期间种植绿肥的农业经营主体,根据绿肥种植质量给予补贴。其中,区、镇两级财政补贴资金通过绿肥养地保险保费补贴方式下达。
绿肥养地保险保额为625元/亩:当紫云英地上生物学产量达到1000公斤/亩(含)以上或蚕豆、观赏油菜地上生物学产量达到1500公斤/亩(含)以上时,每亩保费为225元/年;当紫云英地上生物学产量达到500公斤(含)-1000公斤/亩或蚕豆、观赏油菜地上生物学产量达到750公斤(含)-1500公斤/亩时,每亩保费为125元/年;当紫云英地上生物学产量达到100公斤(含)-500公斤/亩或蚕豆、观赏油菜地上生物学产量达到100公斤(含)-750公斤/亩时,每亩保费为75元/年。
四、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五、理赔及服务
1、绿肥鲜草产量
绿肥种植的鲜草产量测定,由太平洋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结合传统人工方式进行测产确定。以测产结果作为实际产量,保险公司须依据赔付标准开展赔付。
2、赔付标准
(1)被保险人种植紫云英的赔付标准如下:
当鲜草产量达到1000公斤(含)以上时,保险补贴225元/亩;500公斤(含)-1000公斤/亩时,保险补贴125元/亩;100公斤(含)-500公斤/亩时,保险补贴75元/亩。
(2)被保险人种植蚕豆、观赏油菜等冬作绿肥的赔付标准如下:
当鲜草产量达到1500公斤(含)以上时,保险补贴225元/亩;750公斤(含)-1500公斤/亩时,保险补贴125元/亩;100公斤(含)-750公斤/亩时,保险补贴75元/亩。
(3)如遇火灾、爆炸、冻害、暴雨、涝灾、冰雹、雪灾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绿肥产量损失的,保险公司将根据区农业主管部门的意见适当调整当年度各级绿肥鲜草产量测定标准,再予以赔付。
(4)赔付资金以保险公司测产报告为依据进行发放。
六、实施步骤
按照逐级上报、村(涉农居)、镇(街道、园区)全覆盖核查后汇总形成绿肥种植明细表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太平洋安信农保开展投保,投保完成后由太平洋安信农保做好100%面积核实,核保完成后向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申请40%区级保费补贴预拨资金,同时做好产量测定形成绿肥种植情况分析报告,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太平洋安信农保及时拨付理赔资金,拨付完成后向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及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申请结算资金。
七、保障监管
区农业农村委督促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实施农业保险“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督要求公开”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等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的作用,保证农业保险资金发挥效用。
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鼓励举报农业保险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业保险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擅自更改补贴标准、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应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绿肥鲜草产量测定方案
附件
青浦区绿肥鲜草产量测定方案
一、测产人员组成
太平洋安信农险业务人员、协保人员、第三方技术科研人员。
二、测产方法
(一)绿肥数据采集
1.卫星遥感数据采集
主要使用三个时间段内的三期影像:当年12月-次年2月中旬(绿肥播种期);次年2月下旬-3月(绿肥生长期);次年4月(绿肥高覆盖时期)。
2.农用地矢量数据
为了精确计算具体到每户种植绿肥的面积,收集包含地块边界、编号、户主等信息的农用地矢量数据。
3.实地调查数据
在绿肥种植期间的多个时期,在区内选取样点进行实地调查,记录绿肥种植区域的品种、位置、范围、不同绿肥作物典型物候特征等信息;此外记录周边绿色植物类型、位置、范围等信息。
(二)绿肥长势分析
利用多期、多源卫星遥感数据,利用NDVI、EVI等时间序列植被指数反演绿肥生长过程,结合地面样点数据建立长势评估模型。
(三)绿肥产量预估
根据已获取的绿肥分布和已有的产量数据,结合绿肥的长势、气象数据和植被指数时间序列特征、种植时间等因子,建立产量模型。
(四)最终成果
1.青浦区绿肥种植监测报告。
2.统计数据。全区绿肥种植总面积统计及产量估算;各乡镇绿肥种植面积统计及产量估算;各农户或单位种植面积统计及产量估算。
3.专题图。绿肥种植分布图;绿肥产量分布图。
三、测产点选取
对全区涉及绿肥种植的12个街镇,根据镇面积大小,每个街镇选取2-4个测产点。(具体测产点待与第三方技术公司确定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