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23-12-26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沪青农( 农机)简罚〔 2023 〕 1号 | 谢海峰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案 | 谢海峰 | 2023年12月20日,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人员在位于练塘镇蒸夏村9组水稻收割作业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正在驾驶牌照号为沪01-14970收割机现场收割水稻。经查证,当事人未取得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操作联合收割机。 | 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 责令停止未取得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联合收割机的行为,并处罚款200元。
履行期限:2024.1.5 |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