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动物卫生) 2024-06-06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沪青农(动卫)罚〔2024〕3号 | 上海市青浦区心萌宠物诊所(经营者袁龙雯)未使用规范的病历和未按照规定为执业兽医提供处方笺案 | 上海市青浦区心萌宠物诊所(经营者袁龙雯) | 92310118MA1M1D0K33 | 袁龙雯 | 当事人在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课植园路599弄6号1-2层(03)室、1-2层(04)室经营上海市青浦区心萌宠物诊所,当事人使用的档案号2024050801、2024050203、2024050401、2024050202、2024050201 这5份病历和为执业兽医提供的处方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34号《动物诊疗病历管理规范》、《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中病历、处方格式的要求。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三)未使用规范的病历或未按规定为执业兽医师提供处方笺的,或者不按规定保存病历档案的;” | 罚款1000元 2024.6.12 | 上海市青浦区 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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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2 | 沪青农(动卫)罚〔2024〕4号
| 上海市青浦区欣林宠物诊所(经营者陈宗华)未使用规范的病历和未按照规定为执业兽医提供处方笺案 | 上海市青浦区欣林宠物诊所 | 92310118MA1M17WP1L | 陈宗华 | 当事人在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珠湖路571号经营上海市青浦区欣林宠物诊所,当事人于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14日未使用规范的病历、未按照规定为执业兽医提供处方笺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三)未使用规范的病历或未按规定为执业兽医师提供处方笺的,或者不按规定保存病历档案的;” | 罚款1000元
2024.6.18 | 上海市青浦区 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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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3 | 沪青农(动卫)罚〔2024〕5号
| 郭安鑫不使用病历、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案 | 郭安鑫 | 当事人就职于青浦区朱家角镇珠湖路571号的上海市青浦区欣林宠物诊所,是该动物诊疗机构的备案执业兽医师。当事人于2024年5月2日、5月3日、5月4日、5月9日、5月10日、5月14日在诊疗过程中不使用病历、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 |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执业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一)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 | 罚款1000元
2024.6.19 | 上海市青浦区 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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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4 | 沪青农(动卫)罚〔2024〕6号
| 吕周文不规范填写处方笺案 | 吕周文 | 当事人就职于青浦区朱家角镇珠湖路571号的上海市青浦区欣林宠物诊所,是该动物诊疗机构的备案执业兽医师。当事人填写的档案号13818547342、15021289597、17612289426的这3份处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处方笺填写的要求 |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执业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二)不规范填写处方笺、病历的;” | 罚款1000元
2024.6.19 | 上海市青浦区 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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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5 | 沪青农(动卫)罚〔2024〕7号
| 上海叮叮爱宠宠物诊所中心未使用规范的病历和未按照规定为执业兽医提供处方笺案 | 上海叮叮爱宠宠物诊所中心 | 91310118769683306E | 胡歧兵 | 当事人在青浦区淀湖路201号经营上海叮叮爱宠宠物诊所中心,当事人使用的病历和为执业兽医提供的处方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34号《动物诊疗病历管理规范》、《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中病历、处方格式的要求。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三)未使用规范的病历或未按规定为执业兽医师提供处方笺的,或者不按规定保存病历档案的;” | 罚款1000元
2024.6.14 | 上海市青浦区 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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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6 | 沪青农(动卫)罚〔2024〕8号
| 上海市青浦区邻康宠物诊所(经营者张亮)未使用规范的病历和未按照规定为执业兽医提供处方笺案 | 上海市青浦区邻康宠物诊所 | 92310118MABQBNCXY6 | 张亮 | 当事人在上海市青浦区盈清路188号3幢09室经营上海市青浦区邻康宠物诊所,当事人使用的病历和为执业兽医提供的处方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34号《动物诊疗病历管理规范》、《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中病历、处方格式的要求。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三)未使用规范的病历或未按规定为执业兽医师提供处方笺的,或者不按规定保存病历档案的;” | 罚款1000元
2024.6.18 | 上海市青浦区 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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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7 | 沪青农(动卫)罚〔2024〕9号
| 张亮不规范填写处方笺案 | 张亮 | 当事人就职于上海青浦区盈清路188号3幢09室的上海市青浦区邻康宠物诊所,是该动物诊疗机构的备案执业兽医师。当事人填写的1份处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处方笺填写的要求。 |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执业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二)不规范填写处方笺、病历的;” | 罚款1000元
2024.6.18 | 上海市青浦区 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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