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种植业) 2025-05-27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沪青农(农安)罚〔2025〕2号 | 关于上海郁香园蔬果专业合作社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 上海郁香园蔬果专业合作社 | 93310118575838189K | 黄凯 | 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规定 |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48元; 二、罚款人民币55000元。 履行期限:2025.6.11 |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