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聚焦】青浦区乡村振兴办召开2021年乡村振兴重点任务部署会 2021-03-19
3月17日上午,区乡村振兴办召开2021年乡村振兴重点任务部署会,区委副书记杨小菁、副区长金俊峰出席会议,区委办、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行政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区委副书记杨小菁强调,乡村振兴工作不是简单的“三农”工作,从总书记亲自要求出席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挂牌成立乡村振兴局,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市委、市政府从2019年建立和运行乡村振兴目标管理系统,以“亮红灯”为抓手,倒逼各区比学赶超,我区作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各项工作必须走在全市前列,为此要做到以下六点,一是要领好任务,从工作部署、机制创新、程序规范等各个环节抓好落实。二是要明确着力点,涉及政治责任、政治要求的任务绝不失守,与老百姓利益切实相关的任务绝不敷衍。三是要一月一报,深入分析“亮红灯”任务的主要原因,明确各涉及部门的主、次责任。四是要排除隐患,对痛点、难点问题,尤其是建设类项目,要提前排好工作进度,每月单独形成专报,一事一议,抢抓各项工程进度。五是要做好示范村建设工作,有示范村建设任务的街镇要成立专班,扎到村基层一线,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做好最后冲刺工作。六是要创新机制,从宣传、督查、考核等方面入手,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乡村振兴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副区长金俊峰对重点任务的推进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街镇要担负起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明确好各环节的完成时间节点。二是要措施行动到位,各牵头单位、各街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工作任务要层层分解落实,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三是组织责任到位,吸取教训,调整思路,通力协作,争取不“亮红灯”。四是做好春耕工作,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筑牢国家粮食安全根基。

会上,区乡村振兴办就2020年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2021年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工作要点以及近期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做了简要汇报和工作部署。区建设管理委等7家单位作了表态性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