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上海市农村改革发展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
QB5309000-2017-006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17〕119号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2017.10.1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下拨2016年度上海市农村改革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沪农委〔2017〕84号),我区被评为上海市农村改革发展财政奖补二类奖,奖补资金318万元,连同2015年度奖补资金结余的1万元共计319万元;现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改革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5〕249号)精神,遵循奖补资金用于推进我区农村重点改革工作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奖补方案:
一、奖补内容、对象和标准
(一)镇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宣传培训、清产核资、农龄核实、召开成员大会等工作经费补贴。完成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固镇和夏阳街道各奖补15万元,今年推进改革工作的赵巷镇、华新镇、朱家角镇、练塘镇和香花桥街道各奖补13万元,明年开展改革准备工作的徐泾镇、白鹤镇、金泽镇和盈浦街道各奖补10万元。共计135万元。此项补贴可结合集体经济造血工作统筹使用。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自查工作经费补贴。按照各街镇(除徐泾镇外)村居数,每村2500元标准对街镇实施奖补,徐泾镇按每村1000元实施奖补。共计45.95万元。该补贴可结合确权登记扫尾和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检查工作统筹使用。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市场标准化建设经费补贴。按照市场建设标准以及固定场所安排实际,对涉及公开市场建设的8个街镇分档实施奖补。练塘镇按市级标准建设奖补6万元,重固、朱家角、金泽、白鹤四镇及香花桥街道参照市级标准建设各奖补5万元,华新镇和夏阳街道各奖补3万元。共计37万元。此项补贴可结合土地委托流转工作统筹使用。
(四)村级产权制度改革村经分离工作经费补贴。按照各街镇村居数,每村2000元标准对街镇实施奖补。共计38.2万元。该补贴可结合村务公开工作统筹使用。
(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工作奖励补贴。2017年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率达到80%,委托率比上年每提高一个百分点,给予街镇2万元奖励补贴,奖补资金总额52.85万元。如实际结算超过奖补资金总额,则同比例下调奖补标准。
(六)农村重点改革工作相关试点探索工作经费补贴。练塘镇试点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承担社会事业工作,开辟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给予试点工作经费10万元。
二、奖补资金拨付要求
(一)镇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宣传培训、清产核资、农龄核实、召开成员大会等工作经费补贴。由区农委集资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提出资金拨付申请。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自查工作经费。待各街镇按照工作要求上报自查报告或相关材料后,由区农委经管站提出资金拨付申请。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市场标准化建设经费补贴。待相关街镇土地流转公开市场建设完成,相应土地流转项目全部按照公开交易规则运行,由区农委经管站提出资金拨付申请。
(四)村级产权制度改革村经分离工作经费补贴。由区农委经管站根据财务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提出资金拨付申请。
(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工作奖励补贴。由区农委经管站根据各街镇委托流转审核结果提出资金拨付申请。
(六)农村重点改革工作相关试点探索工作经费补贴。练塘镇拟订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社会事业工作试点方案并经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区农委经管站提出资金拨付申请。
三、奖补资金管理和使用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材料印刷、工具设备添置、村民会议误工补贴以及街镇抽调人员合理的工作补贴等。各镇经管中心、街道社发中心是奖补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要会同财政部门规范合理地安排和使用奖补资金。
区农委、区财政局将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监管,确保奖补资金切实发挥作用。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青浦区财政局
2017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