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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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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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对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决策建议。研究分析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负责政策性、规范性和综合性文件起草和审核。负责重点工作督促检查、重大事项督办、年度绩效考核有关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公文处理、机要、保密、会务、接待、督查、信息、信访、史志、档案、宣传、政务公开、资产、后勤管理、文电、应急、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行政审批服务科(法制科)。依照国家、本市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负责对本部门各类行政审批(许可)项目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和发证等工作。协助开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相关事项。承担相关法制教育培训、合同与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普法宣法、权责清单等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
(三)组织人事科。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出国(境)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参与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协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等党务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研究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拟订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五)乡村产业发展与科技信息科。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协调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推进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品牌建设、电子商务以及农产品市场建设、农业招商投资等有关工作。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高素质农民、农业技能人才的培育培训工作。
(六)建设管理科。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村庄改造,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等。参与行政区划调整、小城镇建设及城镇化发展相关工作。参与农村规划等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七)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科。协助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等工作。研究提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管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农村宅基地有关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指导推进农民持续增收,协调推进农村综合帮扶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协助三峡移民安置、后期扶持和社会稳定工作。
(八)种养业科。负责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拟订种养业发展布局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和标准化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参与蔬菜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和“菜篮子”工程专用车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和设施农业发展。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以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参与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组织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及物资储备与调拨工作。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标准化工作。指导执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农产品“二品一标”认证管理,承担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和人畜共患病防治。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和外来物种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