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3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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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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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0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张萍委员:
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35号“关注社区里无处不在的流浪小动物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犬猫等宠物是人类的朋友,逐渐成为家庭成员,很多人把饲养宠物当成一种精神的寄托和生活的伴侣。根据2011年颁布实施的《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由公安、兽医、城管执法等部门分工合作共同做好本市养犬管理工作。2021年5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饲养犬只应当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要佩戴犬牌、系犬绳等措施,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做好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法律的健全完善,人和动物和谐相处也将成为必然趋势。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您建议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宠物救助与管理机制、加强社会教育等是我们工作努力的方向。在社区流浪动物管理方面,按照职能分工,我委主要从防控动物狂犬病,流浪猫“TNR”和人畜共患病监测,科学防疫宣传等方面开展工作; 青浦公安分局配合市公安部门做好我区流浪犬只的收容、认领和领养工作,以及文明养犬宣传和执法工作;区城管局主要开展文明、规范养宠宣传和执法工作。
1.组织开展犬只狂犬病防疫,保护人宠健康。
一是按照“合理布局、方便接种”的原则设置狂犬病定点免疫点,目前全区有狂犬病定点免疫点34个,覆盖我区所有街镇,方便市民就近携宠接种狂犬病疫苗,取得狂犬病免疫证明。二是在农村地区深入推进狂犬病防疫示范村建设。目前全区共有27个狂犬病防疫示范村,示范村做到犬只摸底调查率100%,狂犬病免疫宣传告知率100%,免疫覆盖率90%以上,抗体合格率85%以上。近年来,全区狂犬病免疫量逐年提升,2021全区狂犬病免疫量18000余条次,免疫覆盖面的持续提升有力保障了我区公共卫生安全。
2.逐步完善犬只信息化登记和建档工作。
按照《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饲养犬只应植入电子标识。目前,城镇地区犬只通过植入电子标识,信息纳入了养犬管理信息系统,现实了犬只信息可追溯,可以方便犬主找回丢失的犬只,有利于减少流浪犬的数量。2022年,区动物疫控机构逐步在农村地区试点推广农村犬狂犬病免疫信息管理平台,该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录入和更新狂犬病免疫信息,方便了管理部门和犬主进行信息查询和统计,促进了农村地区狂犬病免疫的信息化管理进程。我们相信,宠物管理工作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是大势所趋,数字科技也必将为减少流浪动物提供新的解决思路。
3.逐步开展流浪猫“TNR”和流浪动物人畜共患病流行病学调查。
2021年,市区二级动物疫控机构在赵巷镇联合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流浪猫“TNR”项目,对捕捉到的流浪猫实施绝育手术,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后进行标记、放归。2022年,在流浪猫“TNR”工作的基础上,区动物疫控机构将逐步开展流浪动物人畜共患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为科学制定防控策略和预警预测提供技术支持。
4.加强流浪动物收容管理工作。
一是全力做好流浪犬收容、认领和领养工作。青浦公安分局负责辖区内流浪犬的收容工作,并将收容犬只送至市公安部门设立的犬只收容所开展犬只的收容、认领和领养工作。二是加强相关执法工作。按照《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青浦公安分局负责本辖区内的养犬管理以及相关处罚,对公安机关职能范围内的不按规定养犬行为予以教育和处罚。城管执法部门将做好查处城市化地区饲养、经营犬只过程中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5.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2022年我们将围绕部门职责持续开展各类宣传工作。我委将积极开展“依法养宠、科学养宠、文明养宠”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区养宠人文明养宠、科学防疫水平。城管局将加强宣传和引导,使文明、规范养宠物深入人心,并充分发挥志愿者服务队伍能动性,规范文明养宠物的行为,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和人生安全,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公安部门将持续加强文明养犬宣传,切实提高养犬人的养犬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