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7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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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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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0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民建区委:
你们在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73号《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促进农业生态现代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充分利用环境保护宣讲平台和“6.5环境日”,把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纳入到宣讲内容体系,深入农业农村,针对涉农企业和农村开展农业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宣讲,逐步提升百姓农业农村环保意识。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渗透到农业发展的方方面面,促进生态保护教育规范化制度化。
二、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监测
按照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的质量监测,主要包含农村地表水、土壤、空气、灌溉水体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的监测,并开展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综合评价,全面掌握我区农村生态环境状况和变化趋势,为农村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施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
优化种植茬口布局、推进季节性轮作休耕,推广示范水稻机械化种植、机械化施肥、机械化统防统治,水稻早中晚品种合理配置,氮磷钾养分平衡施用,病虫草害绿色防控等技术,注重效益提升、资源节约、生态环保发展。通过推广使用有机肥、配方肥、缓释肥,应用水肥一体化、绿色防控等减肥减药技术,我区亩均化肥使用量下降到22.6公斤/亩;亩均农药使用量下降到0.96公斤/亩。
四、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开展水稻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96.5%以上;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2021年完成转运和处置量49.74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100%,废旧农膜基本实现全量回收。建设1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镇(重固镇),打造10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循环种养模式,探索在不同类型生产主体之间形成互惠互利、协同发展的合作共赢模式,形成生态循环农业工作长效机制。鼓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绿色产品和有机产品,2021年绿色食品认证率达到30.16%。
五、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结合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美丽乡村建设、村庄改造等工作,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累计完成全区7.77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纳管3.61万户,就地处理4.16万户,建成处理站462座,处理水量约1.7万吨/天,基本实现全覆盖。建立了以街镇为实施主体,村组织配合,水务、环保、财政等部门为行业监管的组织体系,明确了运维管理内容和相关要求,确定了区财政定额补助、街镇托底的资金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养护队伍,实现管养全覆盖,有效地保障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转。通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区河湖水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体呈现改善趋势,根据水质监测数据,青西地区基本保持在Ⅲ类水标准,环境基础在全市名列前茅。全区中小河道2018年底实现全面消除黑臭、2019年底基本消除劣V类、2020年水质优良率达到65%以上。
六、加快培育现代生态农业技术,深入推进农业减排
加快推进《黄浦江上游水源地保护生态缓冲带项目-农业面源污染防控项目》农业园区中央资金项目的落实。通过项目平台,引智创新,培育符合我区农业实际可示范、可推广的面源污染控制技术,深入推进我区农业面源污染减排。
感谢你们对“三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